买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能要回吗,买了定金应如何处理,定金数额有没有法律限制

2018/03/16 09:09:49 查看132次 来源:温显俊律师

  买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能要回吗,买了定金应如何处理,定金数额有没有法律限制

  作者:温显俊律师/云南熙宁律师事务所

  在现实生活中,支付了定金没买房的情形十分常见,那么支付了定金没买房,定金能否要回么,如果买了定金应如何处理,定金数额有没有法律限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买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能要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综上,笔者认为买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能否要回需要具体开不想买房的原因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约定的定金不具有履行合同功能的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返还定金。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定金是否具有履行合同功能?

  目前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定金在性质上系履约定金,对于立约定金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然而定金是否具有履行合同功能应如何判断呢?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并无统一标准,但是主流观点以双方有无签订正式的合同作为裁判规则,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定金均视为立约定金,一旦一方反悔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均采取立约说,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返还定金。

  三、买房交了定金,签订合同后定金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买房交了定金,签订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简言之定金要么退还支付定金的一方,要么抵做价款。

  四、定金的数额有没有法律限制,超过的应当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

  综上,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应当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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