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后,还能否主张经济赔偿金

2021/09/23 14:12:39 查看119次 来源: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用人单位负责人电话通知劳动者在过完年后不用来上班了,劳动者也答应了单位年后不再来上班,但提出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理由是要办理失业金,后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春节7天年假后单位又积极联系该劳动者,通知该劳动者到市里其他区的分店上班,工资待遇不变,但由经理岗位变成服务员。该劳动者去上了几天班,因不适用服务员岗位工作及巨大心里落差,便再未上班。

    咨询的问题是:前面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后面又让劳动者回来继续上班,劳动者上了几天班后离职,还能主张之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吗?这个问题有争论,我把争论的观点写出来,给大家看看,是非对错就另当别论了。1、是否有证据证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该劳动者能拿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有电话录音证据,基本上可以认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初步事实。另外,该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如果劳动者并无该行为,纯粹是用人单位自身原因需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可以认定是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依法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另外,单位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该证明中的解除劳动合同事由中没有写是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基本上也能证实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提出的,目的在于反推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通知劳动者回来上班。     

    我是长沙劳动仲裁的律师,有任何劳动仲裁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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