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2021/12/07 23:00:54 查看1306次 来源:黄金枝律师

劳动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刘某2008年进入甲公司做保安,做二休一。公司规章规定,员工请事假需提交请假申请单,写明请假类别请假时长和请假事由等,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连续二天的则需要由行政事务部审批通过,连续三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有权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刘入职时签收并学习了上述文件。

2020年1月6日,听闻父亲生病向主管递交请假单后直接,请假时长7天。次日,公司告知未准假,刘某返回途中得知父亲去世,某向主管汇报,主管让其安心回家料理后事,某便再次回家。之后公司未再联系某。某于1月15返回并开始上班。2020年1月6日至14日期间,某应出勤日期为6日、8日、9日、11日、12日、14日。2020年1月31日,以王某未经公司正规程序、未经同意擅自离职,依公司规定为旷工为由某出具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刘某违法解除赔偿金并支付刘合法薪资。一审判决后,公司上诉。

法律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公司以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本案中,甲公司称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共缺勤6个工作日,符合辞退条件。但实践中,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对员工请假的审批权,但应考虑事件背景缘由,尊重公序良俗,以恰当、合理的方式行使而不能滥用权利,侵害员工合法权益本案中,刘某听闻父亲死亡向用人单位请假回家,符合公序良俗,请假时间未超过合理期间甲公司规定履行申报程序对此甲公司理解和尊重。甲公司未准假,事后又以刘某擅离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宗旨和法律规定、不符合公序良俗,属于违法解除。因此刘某有权主张甲公司支付赔偿金

我是上海律师——黄律师,有合同纠纷可与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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