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施工完毕且已投用的项目迟迟不结算,律师介入讨回 56 万余元工程款

2023/05/09 23:13:26 查看411次 来源:王志涛律师

经典案例|施工完毕且已投用的项目迟迟不结算,律师介入讨回 56 万余元工程款

案情介绍

2018年10月,发包方甲公司与承包方乙公司签订了《某项目7.2期维保抢工工程施工合同》,将该项目承包给乙公司,因施工范围约定不明,在后续签订了《某项目7.2期维保抢工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将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计入原合同的施工内容中。

随后乙公司与承某某签订协议,由承某某负责公区精装工程,同年 11 月,承某某与杜先生签订协议,承某某再将其承包的项目分包给杜先生施工,由杜先生负责该项目中1栋楼公区的精装工程,而案涉工程涉及后续洽商的增项导致工程款有所增加,杜先生最后实际完成了4栋楼的精装工程施工,甲公司、乙公司及承某某均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签字盖章进行了确认,并已经实际投入使用。

杜先生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多次向甲公司、乙公司和承某某要求结算该笔工程款,但三方互相推诿踢皮球,拒绝支付杜先生相应款项。

恪尽职守、投入心血的工程得不到该有的回报,几番催请结算的沟通也处处碰壁,沟通请款的联络信息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杜先生最终找到了王志涛律师团队,希望律师介入,索回自己应得的工程款。

案件进程

王志涛律师团队介入后,委派曾海情律师、何紫来律师处理本案。

本案的难点在于,由于该项目涉及工程分包,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诸多增项并引起最终的价款调整,牵涉数方,因此证据收集尤为关键。在与杜先生面谈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整理了合同文件和其他各类往来文件、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以及工程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等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并基于工程款结算的计付方式进行款项金额的核对。

同时,在工程分包模式下,涉及建设单位、分包工程分包人(原合同承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等多个主体,并牵涉建设单位与分包工程分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分包工程分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之间的分包合同关系,分包工程承包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实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对于连带责任的判断也更为复杂。

案件结果

经过两位律师庭前的严谨努力和出庭时据理力争的出色表现,最终,法院判决承某某给付杜先生工程款56万余元,并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6650元,由被告承某承担4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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