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指导标准

2023/05/15 18:14:13 查看249次 来源:尚瑞杭律师

以下信息整理自《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1、计件收费标准(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部分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法律服务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另根据司发[2021]87号通知,现风险代理收费标的不能高于标的额的18%)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1-3%;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2%。
按案件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3、计时收费标准(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要的在途时间以及准备时间减半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再审、申诉、执行案件分别参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但要注意的是,除特定案件外,律师服务包括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仲裁、代理案件执行和申诉(指代理提起案件再审前的申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办理专项法律事务、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数额和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以上收费标准只是指导性的,根据供求双方的意愿,可以自行上调或下调。文件同时提到,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执业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同时,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办案费可以由委托人直接支付,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代行支付。由律师事务所代为支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预收办案费。

结语:

律师报价一般以指导价为基准线,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耗时程度、律师自身水平等等因素调节,根据不同因素影响,偏差幅度可能很大,但至少可以提供大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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