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1 14:26:31 查看1982次 来源:满林强律师
九级工伤调解,单位只愿赔偿5万左右,最终裁决20万余元
云劳人仲案字[2022]1319号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21日,程某进入某劳务有限公司位于昆明市呈贡区高新大道白云村对面的文泰科技厂房建设项目工地1号厂房3号塔吊处工作,职业/工种为木工。
2021年12月21日22时00分,程某在昆明市呈贡区高新大道白云村对面的文泰科技厂房建设项目工地1号厂房3号塔吊处拆模作业过程中被空中意外掉落的一根钢管砸伤右脚,进而失去平衡从工作平台掉落,随即被同事送往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就诊。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诊断:右胫骨骨折、右腓骨骨折、右侧3-5肋骨骨折等。2022年5月24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程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2年7月4日,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程某伤残九级。
维权经过:因劳务公司拒不出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后代理程某向仲裁院递交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贵院依法确认程某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9月5日解除。并请求依法裁决劳务公司赔偿程某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295743.84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250元。
处理结果:该案经仲裁院受理并作出裁决,由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程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207745元。
律师评析:前期劳务公司只同意赔偿5-6万,而程序最终下来金额达20万左右。也告知农民工在遇到工伤事故时,处理一定不要着急,在了解相关规定及工伤待遇计算标准时,再作出合理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九级13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九级3个月……。
本案的赔偿处理,还需考虑是否需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在权衡用人单位所能给予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因素,本案建议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能否获得赔付,本案最终获赔20万余元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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