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赔偿合辑235: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2025/04/29 10:13:05 查看72次 来源:顾继宪律师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意义

劳动关系认定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如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困难。

二、认定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

(一)书面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通常可以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二)工资支付凭证

  1. 银行转账记录:用人单位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的记录

  2. 工资条:记载工资构成、扣款等信息的凭证

  3. 现金签收单:劳动者签收现金工资的凭证

  4. 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1. 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 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3. 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4. 工伤保险缴费记录

  5. 生育保险缴费记录

(四)工作证件和身份证明

  1. 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

  2. 员工卡、门禁卡

  3. 印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工作服

  4. 用人单位在公开场合对劳动者身份的认可

(五)考勤记录

  1. 电子考勤记录(指纹、人脸识别等)

  2. 纸质考勤表

  3. 加班审批单

  4. 请假条、休假审批单

(六)工作成果和过程证据

  1. 劳动者完成的业务文件

  2. 电子邮件、微信、QQ等工作沟通记录

  3. 代表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文件

  4. 工作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七)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同事、下属、上级等人员的证言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但通常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八)用人单位内部文件

  1. 入职登记表

  2. 员工花名册

  3. 岗位职责说明书

  4. 奖惩决定

  5.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三、特殊情形下的证据收集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 考勤记录

  6.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也属于劳动关系,证据收集重点在于:

  1. 工作时间记录

  2. 工资支付凭证

  3. 工作内容证明

(三)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应注意收集:

  1. 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

  2. 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证据

  3. 两单位之间的派遣协议

四、电子证据的运用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电子证据在劳动关系认定中越来越重要:

  1. 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通讯记录

  2. OA系统、ERP系统等企业管理系统中的记录

  3. 视频监控资料

  4. 社交媒体上的工作相关内容

电子证据需注意保存原始载体,必要时可进行公证。

五、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

  1. 及时性:证据可能随时灭失,应尽早收集固定

  2. 合法性: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3. 完整性:尽量收集多种证据,形成证据链

  4. 原件保存:书证、物证应保存原件,电子证据保存原始载体

  5. 专业协助:必要时可寻求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帮助


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劳动者维权的基础,劳动者应当增强证据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因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产生法律风险。当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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