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某地一家农业开发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公告里要求“集资参与人”抓紧时间登记。又一个以“农业开发”为名的案子。这类案件我办过不少,当事人和家属刚开始往往想不通:我们明明是正经投资农业项目,合同也签了,怎么就成了犯罪呢?
非法吸存罪是怎么认定的?
刑事案件的认定,远比普通人想的要严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四个法定的构成要件,可以把它想象成四把“锁”,司法机关需要逐一打开,才能认定这个罪名成立。第一把“锁”叫“非法性”,意思是公司没经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就去干吸收存款的事。很多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写得清清楚楚是“农业开发”或者“技术咨询”,跟金融业务压根不沾边。第二把“锁”是“公开性”,就是向社会公开宣传,比如开推介会、发传单、在网上打广告。第三把“锁”是“利诱性”,也就是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高额回报,不管它包装成“项目分红”还是“固定收益”。第四把“锁”是“社会性”,吸收资金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不特定公众,而不是几个特定的亲友。
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所以,当家属拿着投资合同来问我时,我第一件事就是看它卡在了哪个环节。是宣传方式不够“公开”?还是承诺的回报方式存在模糊空间?有时候,一个环节的松动,就可能让整个案件的定性发生变化。
为什么农业项目容易“踩雷”?
刚才提到的案子,公司披着“农业开发”的合法外衣,这恰恰是这类案件中最常见也最迷惑人的地方。农业是国家鼓励的产业,听起来既绿色又安全。很多投资人就是被这个“光环”给迷惑了,降低了警惕。而公司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把非法的集资行为,包装成前景光明的农业投资项目。
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正常的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很难保证稳定的高回报。如果一个项目向你承诺了远超正常水平的固定收益,那它的商业模式就值得高度怀疑了。在办案中我们发现,很多这类公司的资金运作,已经脱离了实际的农业经营,变成了“借新还旧”的游戏。一旦后续资金跟不上,资金链断裂,之前所有的问题就会一次性暴露,走向刑事立案几乎是必然的结局。
如果遇到,辩护的路径在哪里?
从辩护的角度看,即便案件已经立案,空间依然存在,关键是找到准确的发力点。第一是主体身份的区分。对于公司里的一般员工、基层业务员,如果他们只是按照公司指令办事,并不清楚资金运作的真实性质和风险,那么可以主张他们主观上缺乏犯罪故意,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是深入审查集资对象的范围。如果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内部员工及其亲友这个小圈子,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公开宣传,那么“公开性”和“社会性”这两个要件就可能立不住脚。第三是在金额认定上做精细化工作。需要严格区分哪些是投资本金、哪些是已经返还的利息、哪些是正常的业务往来款,这直接关系到最终的定罪量刑。
对当事人家属来说,最实际的建议有两点。一是如果家人被卷入,要积极配合厘清他本人在其中的角色、职位和具体行为,这是后续一切辩护的基础。二是对于投资人而言,如果发现自己可能踩中了陷阱,要立刻整理好所有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按照办案机关的要求进行登记报案,这是挽回损失的第一步。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慌乱中错过关键的程序节点。如果你对家人涉及的案件性质感到困惑,或者不知道当前最该做什么,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其中的法律风险点和可能的应对方向。
每个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最终的走向取决于证据、细节和专业的法律工作。在看似严密的法网之下,依然存在着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辩护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