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告诉你:好心帮人却涉嫌诈骗,家属最该做的是什么

2026/04/20 15:30:34 查看10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一位道士的家属找到我,说她的丈夫遇到了麻烦。起因是他用一些民间方法,给一位身患尿毒症的女子“调理”身体,同时进行心理疏导,前后收了对方两万多元。现在,这位女子去报案了,指控他们诈骗。

家属反复强调,他们明确告知过对方自己没有行医资格,对方是知情且自愿的,丈夫的本意也是“随缘帮忙”,并非为了赚钱。她问我,这能算诈骗吗?

这个问题背后,是很多人在面对类似处境时,都会陷入的一个典型误区:我把实情都告诉你了,你也同意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怎么能算我骗你呢?

为什么“知情同意”也可能构成诈骗?

关键在于,诈骗罪成立的核心,不仅仅在于对方是否“知道你没有行医资格”,更在于你是否让对方陷入了“错误认识”。

什么是错误认识?在这个案子里,女子知道自己找的不是正规医生,但她很可能相信,这位道士的“猪油疗法”和调理手段,对她的尿毒症病情有真实的、积极的治疗效果。她支付两万多元,购买的不是简单的“心理安慰”,而是一种她所认为的“治疗服务”。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你丈夫明知自己的方法对治疗尿毒症没有任何医学依据和实际效果,却通过言语、行为(比如开方、调理)暗示或明示能够“调理”、“帮助”甚至“改善”病情,从而让女子基于这种错误认识支付了钱财,这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而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家属提到“聊天记录删除了”,这非常不利。在仅有对方单方记录的情况下,侦查机关更容易采信报案人的说法,即你们曾作出过某种“有效”的承诺。所谓的“知情同意”,在缺乏证据支撑时,辩护起来会非常困难。

比诈骗更隐蔽的深层风险

很多类似的案件,家属往往只盯着“是不是诈骗”这一点,却忽略了背后更严重的法律雷区。我办过的案子告诉我,这类行为的风险是立体的。

首先,即便不构成诈骗,无证行医行为本身就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罪”。如果因为你的“调理”延误了患者接受正规治疗,造成病情加重等严重后果,那就不仅仅是退钱那么简单了。

更令人后怕的是,正如我在咨询时对那位家属说的,如果患者因为延误治疗而发生不测,理论上甚至可能触及更严重的罪名。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每个试图涉足医疗行为的人,都必须掂量的法律责任。你的一片“好心”,在法律评价体系里,需要用专业能力和客观结果来衡量,而不是主观意愿。

那位报案女子现在除了要求退钱,还提出了医疗费的赔偿。这恰恰说明了事情的复杂性——即便刑事上侥幸过关,民事上的侵权赔偿责任也几乎难以避免。因为你无法证明你的行为与她的病情毫无关联。

当前阶段,什么才是最务实的选择?

所以,当我听到家属说,办案人员给出了“退钱就不立案”的明确信号时,我的建议非常直接:这是一个需要牢牢抓住的机会窗口。

刑事立案的门槛一旦跨过,案件就会进入一套严密的司法程序,像车轮一样滚动起来。到时候,当事人面临的将是拘留、逮捕、审查起诉等一系列强制措施,所要投入的时间成本、精神压力和律师费用,远不是现在退还两万多元可以比拟的。

我理解家属觉得委屈,觉得对方“恩将仇报”。但站在辩护律师的角度,我们首先要评估的是如何用最小的代价,帮助当事人化解这场迫在眉睫的刑事危机。与可能到来的牢狱之灾相比,退还钱款、争取不予立案,是目前最清晰、最有利的路径。这不是妥协,而是基于专业经验和现实规则的理性判断。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在法律框架内据理力争,而是在情绪支配下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机。如果你家人也遇到了类似“好心办坏事”、被指控诈骗的困境,关键在于厘清行为性质与法律风险。当务之急是稳住局面,避免事态升级。你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最迫切的一步应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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