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个案子的判决结果让我印象很深。一位当事人因为改装了一台机器,最后因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了十五年。很多人可能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小小的改动,怎么会判得这么重?这背后,其实是一个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容易忽略的法律风险,这个罪名的量刑,有时候确实是超乎想象的。
一个很多人没听过,但后果很严重的罪名
我们先说说这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杭州,我接触到的这类案子虽然不算最多,但每次遇到,都感觉很沉重。它的定罪量刑标准非常清晰,几乎是踩着金额的线上升的。销售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刑期可能是在两年以下;一旦金额到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刑期就会跳到七年甚至十五年;如果金额达到数百万的级别,那面临的就是十五年以上的重刑了。
这是什么概念?我见过一些做二手手机生意的朋友,或者开个小店的商家,如果货品来源没把好关,一年的流水下来,销售额很容易就达到一个相当可观的金额。他们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一旦被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这个累计起来的数字,就可能把自己推向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所以说,这是一个轻易不能碰的罪名。
一字之差:是“假冒”还是“销售”,辩护的关键就在这里
不过在实践中,更常见的是另外两个罪名: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你看,一个多了“销售”两个字,听起来差别不大,但在我们刑事律师眼里,这可能是决定最终结果的关键分水岭。
简单来说,“假冒注册商标罪”更侧重于“生产”这个环节。你自己设厂,或者找人代工,把牌子印上去,从无到有地造出假货。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则侧重于“销售”环节,货不是你生产的,你只是个中间商,从别处进货再卖出去。
区别在哪儿呢?最大的区别在于对“还没卖出去的货”怎么算。如果被认定为“假冒”(也就是生产),那么无论是已经卖掉的,还是堆在仓库里没来得及卖的,都会被计入你的非法经营数额。一屋子的货,哪怕一件没卖,案值可能就已经非常高了。
但如果被认定为“销售”,情况就不同了。对于那些已经卖出去的商品,按实际销售额计算;而对于那些在仓库里被查获的、还没来得及销售的商品,法律在计算案值时,会有一个相对宽松的标准。也就是说,同样一屋子的货,在“销售”这个罪名下计算出来的案值,可能会比在“假冒”罪名下低很多。案值低了,对应的刑期自然也就有了更多的辩护空间。在我办过的案子里,围绕这个定性问题,我们和控方往往要进行多轮的交锋。
如果真的出事了,应该关注什么?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告诉正处在困境中的朋友们,刑事案件远不是“坦白从宽”那么简单。当事人究竟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需要用证据说话。比如,有没有租赁厂房、购买原材料的行为?和上游厂家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能不能证明自己只是个拿货的?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都可能成为区分两个罪名的关键。
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的时候,都非常焦虑,不知道从何下手。其实,厘清事实,确定当事人在整个链条中的角色和地位,是我们辩护工作的第一步。这一步走对了,后面的路才能看得更清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法律的边界有时确实模糊,特别是对于很多想踏实做生意的朋友来说。但正是这些看似细微的界限,可能决定了一个人未来几年的自由。看懂这些区别,不仅是律师的工作,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种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