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同样是“捡手机”,为什么有人没事,有人却可能构成盗窃罪?

2026/05/12 14:45:22 查看8次 来源:叶斌律师

“叶律师,我就是路上捡了个手机,怎么就成盗窃了?”前不久,一位当事人的家属找到我时,反复说着这句话。在她看来,捡东西和偷东西,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者的界限,有时比我们想象的要模糊得多。

今天我想聊聊这个话题。因为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捡”的动作,背后牵涉到的法律认定,可能直接关系到一个普通人是否会背上犯罪的记录。

“我只是捡的”,为什么在侦查机关看来不一样?

我们先来看一个很典型的场景。张先生是一名外卖员,去年夏天,他在一家常去的快餐店吃完饭,出门时看到人行道上有一部手机。当时旁边有一位女士正在翻找自己的包,但张先生没多想,快步走过去就把手机捡了起来,揣进了兜里。

他发现手机没电了,也就没太在意,继续送外卖。几天后,失主通过监控找到了他,双方在拉扯中报了警。到了派出所,张先生承认手机是自己捡的,并当场归还。但他没想到的是,几天后自己还是被刑事拘留了,理由是涉嫌盗窃罪。他被羁押了十几天后,才办理了取保候审。

为什么会这样?很多人会和张先生有一样的困惑。关键在于,在侦查机关看来,监控画面呈现的是:失主就在几米外,手机刚刚掉落,张先生在失主可能还没意识到手机丢失的极短时间内,迅速拿走了手机。这个行为,在外观上很接近“秘密窃取”。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手机当时并没有真正地“丢失”,只是暂时脱离了主人的视线。

盗窃罪的关键:物品是否已脱离主人的“控制范围”?

这就引出了一个核心的法律概念:“控制范围”。这是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或普通拾得遗失物行为)的关键。

你可以这样理解:一个物品,如果还在主人的有效控制之下,哪怕他暂时没看到,你去拿走,就可能构成盗窃。比如,你在餐厅吃饭,手机放在桌上,你扭头和朋友说话,这时有人拿走你的手机,这毫无疑问是盗窃。因为这张桌子,就是你的控制范围。

但如果你的手机在几天前出门时不慎掉在了公园的草丛里,你自己都不知道丢在了哪里,这时有人发现了它并拿走,这就属于典型的拾得遗失物。因为手机已经完全脱离了你的控制。

张先生的案子,争议焦点就在于此。失主就在旁边,手机刚掉落,这算不算还在失主的“控制范围”内?从辩护的角度看,我认为不能简单这么认定。因为失主当时正在翻包,这个动作恰恰说明她已经不确定手机的位置,对手机失去了实际的控制。张先生的行为,更符合拾得遗失物的特征。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张先生在被找到后,没有否认,直接承认并归还了手机。他没有将手机变卖或据为己有的行为。这一点,也是辩护时非常有力的一个观点。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时候,当事人在被询问时说的一句话,就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相似的困境,不确定眼下的情况该如何应对,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应该关注的是什么,避免错过关键的辩护时机。

说了这么多,我并不是在鼓励大家去占小便宜。捡到他人物品,理应归还,这是我们从小就懂的道理。但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必须强调,道德上的瑕疵和法律上的犯罪,是两条截然不同的红线。法律是严谨的,它要求主客观相统一,要求证据确实、充分。不能因为一个行为在道德上“不对”,就轻易地把它上升到犯罪的高度。守住法律的底线,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责任。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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