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结完一个离婚案子,当事人第三次起诉,总算调解离婚、顺利脱身了。
外人看着是好事,折腾这么久终于离掉了,但作为代理律师,我一点开心不起来。实事求是说,程序结案了,当事人解脱了,但从权益上讲,我们实打实是输了。
这个案子我是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接手的。
案情其实很简单,双方早就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完全没有,根本不存在和好的可能。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我们证据准备得很足,聊天记录全都提交了,足以证明男方一直纠缠女方,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但实务就是这样,离婚案子,只要男方一口咬死不同意离,法院大多比较保守。哪怕证据摆在眼前,一审最终还是判了不准离婚。
没办法,只能等半年之后再起诉。
这段空窗期,男方依旧没有任何约束,孩子一直都是女方一个人带,男方一分钱不出,完全不管孩子。我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不想让她白白吃亏,专门另案起诉了分居期间的抚养费。最后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求,判了一万多的抚养费。虽然男方无耻的上诉了,但二审最终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也是整个漫长诉讼里,我们唯一没有让步、实打实赢下来的部分。
半年期满,我们第三次起诉离婚。
这时候当事人的心态早就崩了。好几年的诉讼、没完没了的纠缠,她唯一的想法就是:赶紧离,彻底结束,再也不耗了。
其实开庭前她就跟我说,实在不行,房子她可以不要,只求顺利离婚。
可就算这样,开庭调解依旧很难。男方依旧坚决不离,抚养权要争,抚养费一分不掏,态度非常强硬。
从法律和事实角度看,孩子从小到大一直由女方照顾、跟随女方生活,抚养权判给女方是板上钉钉的事,基本上没有悬念。
但这个案子最大的问题,从来不是法条和判决,是男方无休止的骚扰,以及公权力很难介入管控的现实。
这几年,男方频繁去女方家里、单位闹事、找人,前前后后害得当事人丢了四份工作。更过分的是,长期跟踪、尾随,甚至在车上装定位器监控女方行踪。
当事人无数次报警,但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家务事,不好处理。既不拘留,也不处罚,最多口头劝两句。
没有任何惩戒措施,就导致男方越来越肆无忌惮。
第三次起诉,理论上判离概率很大,但不是百分之百稳。这次离婚我特意把男女聊天记录中男方谩骂女方的话、男方承认跟踪女方的话全都整理成了表格提交了法院。同时整理了女方为孩子的每一笔花费,与孩子老师的全部聊天记录。但是当事人已经被折磨了好几年,真的不敢赌。
她怕再次判不离,又要继续熬半年、一年,继续被跟踪、被骚扰,生活工作永远不得安宁。
所以调解阶段,哪怕我反复劝她,不要让太多,房子、抚养费都是你和孩子该得的,能争取一定要争取,她最后还是选择了让步。
为了尽快拿到离婚结果,她放弃了夫妻共同房产,也放弃了男方后续的全部抚养费。
说白了,就是用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换一个安宁,换一个彻底脱身的机会。
我完全理解她的选择,这不是协商和解,是弱势方被逼无奈的妥协。
调解协议定稿的时候,我尽量守住了最后两道底线。
第一,明确放弃范围。协议写得很清楚,女方放弃的只是离婚之后的抚养费。之前法院判决的、分居期间那一万多抚养费,不作废,男方必须照常给。保住了已经胜诉的权益。
第二,加了禁止骚扰条款。我专门和法官、对方沟通,让男方书面承诺,离婚后不得再骚扰、跟踪、纠缠女方和孩子。我知道,这种条款说白了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真要是对方存心闹事、恶意纠缠,一纸调解协议,约束力度非常有限。后续能不能真正安稳,只能看对方自觉。 这次开庭和调解,我个人感触很深。
明明我们是受害方,长期分居、独自带娃、长期被骚扰、证据齐全。但庭审过程中,感觉法官明显在和稀泥、拉偏架。很多事实和意见,不让我们完整说完,全程都在劝原告让步、妥协。
老实讲,体验感很差,也很无奈。
案子是结了,抚养权拿到了,婚离掉了,形式上圆满。
但实质上,当事人为了这场离婚,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房子没了,后续抚养费没了,几年的工作、生活、心态全部被毁。所谓的胜诉,只是不用再继续打官司而已。
执业越久,越清楚婚姻家事案件的现实。
很多案子不是我们打不赢,是当事人耗不起、熬不住、怕被继续报复纠缠。最后只能主动放弃权益,花钱、吃亏、让步,买自由。
这个案子,程序胜诉,实体败诉。
真心希望当事人往后可以彻底安稳,不再被打扰,好好带着孩子重新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