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的一个周末,在东莞长安镇一家电子厂工作的阿强和妻子阿珍,难得地一起休息,便骑上摩托车打算去镇上的超市给孩子买点东西。在一条双向四车道上,一辆正在掉头的大货车由于视角盲区,与他们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阿强被卷入车底,当场死亡;阿珍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保住了性命,但右腿骨折,需要长期休养。交警认定,大货车司机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车辆通行,负主要责任;阿强驾驶的摩托车无牌且阿强无证驾驶,负次要责任。
阿强和阿珍都来自广西农村,两人在东莞打工相识结婚,孩子刚满3岁,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看。两人在东莞打拼了五六年,好不容易攒了点钱,想着再干两年就回老家盖房子,一家团聚。这场车祸彻底碾碎了这个朴素的梦想。阿强死后,阿珍躺在病床上,不仅要忍受身体的疼痛,还要为后续的医疗费和赔偿金发愁。保险公司提出,阿强是农村户口,在东莞也没有办理居住证,只能按广西农村标准赔偿,而阿珍的医疗费也要按责任比例打折。
阿强的哥哥在东莞另一家工厂上班,他听说了弟弟的遭遇后,联系上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律师在医院的病床前见到了阿珍,和她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律师发现,阿强和阿珍虽然没有办居住证,但他们一直在同一家电子厂工作,住在工厂提供的夫妻宿舍里,并且有连续的社保缴纳记录。律师安抚阿珍说:“你放心养伤,居住证不是唯一证明居住的方式。你们在工厂的宿舍、工资条、社保记录,这些都是铁证。我们一定会为你和孩子争取到东莞的标准。”
泽良全晟交通团队接案后,立刻前往阿强生前工作的电子厂。他们调取了阿强和阿珍的《入职登记表》、连续五年的《劳动合同》、详细的考勤记录以及最重要的——东莞市社保局出具的连续60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这份社保记录,直接证明了阿强与东莞市之间持续、稳定的法律联系。其次,律师让厂方出具了关于“夫妻宿舍”的居住证明,并找到了管理宿舍的后勤人员和两位同住一栋楼的工友,请他们出具书面证言。同时,律师调取了阿强过去三年的全部银行工资流水,每一笔都来自该电子厂。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阿强没有“居住证”,无法证明其经常居住地。泽良律师立刻进行了有力回击:“在东莞这样一座制造业立市的现代化城市,政府对劳动者的管理早已实现了社保全覆盖。居住证只是一种证明方式,但它不是唯一的。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相关精神,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是证明经常居住地的更客观、更有力的证据。我方提供的五年社保记录、五年劳动合同、五年银行工资流水,以及工厂提供的宿舍证明和工友证言,这五组证据形成了一个闭环,足以认定阿强的经常居住地是东莞市。法律应当鼓励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这才是对千万制造业工人的公平。” 律师随即提交了2024年东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65297元/年)。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泽良律师团队的观点。判决书指出,社保记录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出具的公文书证,其证明力远高于一般书证,足以认定阿强在事故发生时已在东莞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最终,法院按东莞市城镇标准判决了死亡赔偿金,并为阿珍的治疗费、误工费等提供了充分支持。保险公司共需向阿强家属及阿珍赔付总计97万余元。
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用一份份看似普通的社保流水,筑起了一道维权的钢铁长城。他们敏锐地捕捉到了现代企业用工管理中的核心证据——社保记录,并将其作为打破“户籍壁垒”的杀手锏,为无数像阿强一样默默奉献的制造业工人指明了维权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