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翻身仗

2019/05/23 14:06:41 查看1372次 来源:赵斌律师

  2018年6月25日顾问单位告知我有个员工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且单位领导已经将应诉材料取了回来,然后了解了一下该案件的基本情况,要求单位提供了针对该员工的相关材料,以及在单位中的表现,根据制度规定协助单位做好了诉前准备,在仲裁庭审当天,经过该员工向仲裁委提供的材料,以及陈述的事实。我运用庭审技巧,以及提供该员工的相关材料,均能够证明其违反单位规定,多次旷工,以及其他违反单位制度的情形,仲裁庭不得不劝说劳动者撤回仲裁申请,最终劳动者撤回了仲裁。

  根据我多年承办劳动争议的经验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首先要求仲裁,仅能证明其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即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举证责任基本归于单位,由单位举证证明。其实有些劳动者的仲裁申请是无理取闹型的,单位已经支付了足额的补偿或赔偿,还希望能够得到的更多,这种心态我很能理解,但是站在公司、单位的角度考虑,公司或单位也不是“提款机”,法律是相对公平的,不是说弱者就无条件的保护。

  所以我需要明确两点:第一,劳动者要实事求是的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要认为什么都可以主张,也不是什么主张都能够得到仲裁庭或者法院的支持的,只要符合真实情况,且公司或单位确实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主张一般都能够得到支持。第二,单位或者公司也不要认为劳动争议这种案件不值得请律师,或者请了律师认为支付的费用过高。从律师价值中可以体现其针对该类案件的工作量,代理公司或单位方的律师远远要比代理劳动者方所付出的工作量大很多,需要律师准备更充分的材料以及了解更全面的事实反驳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最后建议劳动者遵守公司规定合理、合法的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上策。同时建议公司或单位,不要在发生争议时才进行应对,或者想聘请律师,要以预防为主,制作好完善的规章制度,合理、合法的约束员工行为,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上策。另外,提醒争议双方,不要认为仅仅咨询几名律师就可以自己主张权利,认为自己能行,法律是社会化的产物,走的是专业化的道路,不专业往往不能达到当事人预期的效果,希望当事人们能够正确认识律师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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