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执业劳动律师,我们团队接触过大量工人在工作时身亡的纠纷,很多工人家属最大的误区就是:赔偿全靠公司良心协商、金额可多可少。但若工人因工身亡,赔偿有法定固定标准,不是私了说了算。
一、丧葬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项费用是固定法定赔付,不看家属在丧葬费用上实际花了多少钱、不打折、不抵扣。很多公司借口 “花费没那么多” 克扣费用,属于违法拒赔。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的标准是:职工配偶每月领取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同时法律也对抚恤金金额进行了限制: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应高于死者生前月工资。
这是按月终身发放的长期待遇,不是一次性费用。很多公司故意隐瞒这笔赔偿,打包低价一次性了结,导致家属后续长期失去生活来源。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是赔偿中金额最高的部分。具体的补助金金额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定。
很多公司用 “临时工、有过错” 压低这笔赔偿,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家属可以直接拒绝私了。
工人身亡赔偿通常包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家属遇到公司压低赔偿、诱导低价私了,务必及时咨询律师、固定证据,依法争取全部法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