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涉外离婚纠纷案例: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助力当事人分割境外资产

2026/07/23 09:51:03 查看5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厦门地区代理的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例,通过专业的跨境法律策略和细致的服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境外资产的公平分割,展现了泽良律所在涉外婚姻家事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林女士,42岁,厦门本地人,从事外贸出口生意多年,在厦门拥有稳定的贸易公司。其丈夫陈先生,45岁,早年赴新加坡发展,后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长期在新加坡从事金融投资工作。两人于2008年在厦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14岁。

婚姻初期,夫妻双方共同在厦门生活,感情融洽。2015年,陈先生因工作机会前往新加坡发展,起初承诺定期回国团聚,但随着时间推移,回国频率逐渐减少,夫妻感情日渐淡漠。2020年疫情爆发后,陈先生更是长期滞留新加坡,双方实际分居已超过三年。

2023年初,林女士发现陈先生在新加坡购置了当地公寓,并与一名当地女子保持同居关系。更令林女士震惊的是,经初步调查发现,陈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新加坡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多笔大额资金转移,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超过800万元。此外,陈先生还以其个人名义在新加坡持有一家投资公司的部分股权。

林女士面临多重困境:一是跨境取证困难,新加坡的银行流水、房产信息、公司股权资料均不在国内,难以获取;二是法律适用复杂,涉及中国法律和新加坡法律的冲突与衔接;三是子女抚养问题,女儿长期跟随林女士在厦门生活学习,但陈先生主张将女儿接往新加坡接受教育。

二、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多个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首先,关于离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林女士作为原告,可以向其住所地厦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境外的财产收益。对于境外房产和股权,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或增值的部分,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新加坡房产的分割,虽然房产位于境外,但中国法院对离婚案件中境外财产的分割具有管辖权。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境外公司股权,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及其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考虑到女儿长期在厦门生活、接受教育,且已适应本地环境,贸然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其成长。

本案的难点在于:一是境外证据的调取与认证,需要遵循国际司法协助程序;二是境外资产的估值与执行,涉及跨境财产调查;三是新加坡法律与中国法律在财产制度上的差异可能影响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了由涉外婚姻家事律师、跨境资产调查专员、国际司法协作顾问组成的专业团队,制定了系统的代理方案。

在案件评估阶段,团队首先梳理了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通过林女士提供的线索,团队发现陈先生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有频繁的大额资金往来,涉及购房款、投资款及生活消费等多项支出。同时,陈先生名下的投资公司成立于2019年,正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股权及历年分红均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证据收集方面,团队采取了多管齐下的策略。首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陈先生在国内银行的跨境汇款记录,发现其自2018年起累计向新加坡账户汇款超过600万元人民币。其次,通过国际司法协助渠道,向新加坡相关部门申请调取房产登记信息和公司注册资料。同时,团队指导林女士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视频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证明陈先生与第三者的同居关系及长期分居事实。

在法律文书准备上,起诉状中明确列明了境内外全部财产清单,包括厦门的房产、公司股权、存款,以及新加坡的公寓、银行账户余额、投资公司股权等。团队还准备了详细的财产分割方案,主张对境外资产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团队协助林女士准备了女儿在厦门的学习成绩单、课外活动记录、医疗档案等材料,证明女儿在本地生活稳定、学业优秀。同时,提交了女儿本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书面意见。

在跨境执行层面,团队提前研究了中新两国关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双边安排,确保判决结果具有可执行性。团队还与新加坡当地律师建立了协作关系,为后续可能的境外财产执行做好准备。

四、案件结果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厦门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准予林女士与陈先生离婚;女儿由林女士直接抚养,陈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80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厦门的房产及公司股权归林女士所有,林女士向陈先生支付相应补偿款;新加坡公寓按市场价值分割,由陈先生继续持有,向林女士支付折价款折合人民币约280万元;新加坡投资公司股权按评估价值分割,林女士获得相应折价款约150万元;陈先生累计向新加坡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中,除合理生活支出外,剩余部分应向林女士返还。

案件从起诉到判决历时约8个月,通过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专业代理,林女士成功维护了自身在跨境婚姻中的合法权益,境内外财产均获得了公平分割。

五、客户反馈

林女士在案件结束后表示,当初发现丈夫在境外的财产时,自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甚至想过放弃追索。是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给了她信心,从跨境取证到法律适用,每一个环节都解释得非常清楚。她特别感谢团队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努力,让女儿能够继续在熟悉的环境中成长。林女士建议,遇到涉外婚姻问题一定要找有跨境经验的律师,不要自己盲目处理。

六、律师建议

针对涉外婚姻纠纷,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婚前或婚内应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境内外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争议。第二,注意保留跨境资金往来的凭证,包括汇款记录、银行对账单等,这些都是证明财产状况的关键证据。第三,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境外财产的迹象,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第四,涉及境外资产的离婚案件,建议尽早委托具有涉外经验的律师团队,制定全面的诉讼策略。第五,子女抚养问题应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避免将子女卷入成人的纠纷之中。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跨境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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