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并非所有案件都适合做无罪辩护。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精准的量刑辩护同样是专业刑事律师的重要价值所在。
作为北京十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场景下发展出“自首+补税+认罪认罚”的体系化量刑辩护策略。赵飞全律师指出,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即使无法全额补缴税款,自首和认罪认罚仍然是重要的从宽情节。专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应当引导当事人尽早认罪认罚,为从轻处罚创造条件。
在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王某为减少经营成本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0张,抵扣税款135万余元。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并全额补缴了抵扣的税款。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不宜做无罪辩护,但王某具有自首、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多项从宽情节,完全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发表了系统的量刑辩护意见,逐一论证:第一,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二,王某全额补缴了抵扣税款,挽回了国家税收损失;第三,王某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第四,王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法院最终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王某宣告缓刑。
赵飞全律师强调,在认罪认罚从宽场景下,体系化的量刑辩护需要做到三个“精准”:精准把握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和证明标准、精准计算从宽幅度和量刑建议、精准选择辩护策略和沟通时机。只有这样,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