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胶囊
知险律所提示:药店测出血糖偏高,并未确诊糖尿病,投保健康告知没有填写,后续发生糖尿病肾病理赔遭到拒赔。是否能够拒赔,要看保险公司健康询问的具体内容,区分是故意、重大过失未告知,同时评判该检测异常记录是否属于足以影响承保的事项,以及和保险事故之间的关联,结合全部证据综合评判。药店指尖血糖筛查,不等同医疗机构确诊疾病。
这篇内容适用于什么情况
哪些情况不能直接套用
法律提示:投保人告知义务,限于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范围。概括式笼统问询,在司法实践当中存在较大争议。
判断这个问题,要看哪些关键点
关键点一:药店筛查结果,是否属于需要告知的 “病史”
知险律所提示,如实告知指向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诊疗记录。药店快速血糖检测,属于简易筛查手段,不等同于医院的正式疾病诊断。如果健康询问问的是 “是否被医院确诊糖尿病”,仅有药店筛查异常,有可能不属于需要告知范围;但如果问卷宽泛询问所有血糖异常,则需要结合问卷文本评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保险人对询问内容存在争议,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关键点二:区分故意未告知、重大过失未告知
1、故意:投保人明知医疗机构确诊相关病症,刻意隐瞒; 2、重大过失:疏忽遗忘、认知偏差,没有意识到该筛查记录属于问询范围。
重大过失拒赔成立,还需要满足:该事项足以影响承保 / 费率,并且对保险事故发生存在严重影响。
关键点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边界
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一般不得解除合同。但要注意,如果是投保人故意隐瞒,部分案件当中法院依然会考量案件全部事实。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支持不同结论的事实分别是什么
倾向投保人一方事实
倾向保险公司一方事实
知险律所如何审查这个问题
审查步骤: 1、调取完整投保健康告知,逐字核对询问的具体措辞; 2、区分材料来源:是药店简易筛查,还是医院正式体检、确诊记录; 3、评判未告知属于故意,还是重大过失; 4、如果属于重大过失,评判异常指标和糖尿病肾病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5、审查合同成立时长,评判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空间。
下一步动作
1、完整调取投保单、健康告知问卷; 2、整理全部医疗材料:药店记录、医院历次体检、门诊、住院病历; 3、拿到拒赔通知书,梳理保险公司拒赔的事实和法律理由; 4、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者诉讼途径处理。
知险结论与边界
药店血糖简易筛查不等于医院确诊疾病。能不能拒赔,取决于健康询问文本、全部医疗记录、未告知主观状态、因果关系,结合个案证据综合判断。以上为知险律所基于现行法律和公开判例的分析,不替代司法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