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中因酒后情绪失控与出警民警发生冲突,是袭警罪案件的重要类型。此类案件的特点是当事人与民警之间不存在根本性对立,冲突起因于家庭矛盾的情绪蔓延,当事人主观恶性相对较低。北京十大袭警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此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酌定不起诉辩护经验。
赵飞全律师亲办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高某(男,38岁,北京市某区人)与女友在家中发生争执,因女友谎报警情,在民警到场处置过程中,高某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案发当日,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民警损伤经鉴定未达“轻微伤”标准,民警在冲突后仍顺利完成了公务执行,高某认罪认罚,系初犯。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迅速开展辩护工作,调取执法记录仪的全时段录像逐帧分析肢体接触强度,复核民警伤情报告,并多次会见当事人。他指出,虽然高某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但经鉴定民警损伤未达“轻微伤”标准,且民警在冲突后仍顺利完成了公务的执行。高某的行为既未造成人身伤害,又未实质损害执法权威,综合其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的法定不起诉条件。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强调,在家庭冲突类袭警案件中,辩护工作应当注重证据的精细化审查——调取执法记录仪全时段录像逐帧分析、复核伤情鉴定结论,从“未造成伤害后果”和“未妨害公务执行”两个维度论证情节轻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类案件中,赵飞全律师还会积极协调当事人向民警赔礼道歉、取得书面谅解,并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不起诉决定提供完整的从宽情节支撑。
作为北京十大袭警罪律师,赵飞全律师经手大量邻里纠纷、酒驾抗拒检查、商铺整治、外卖骑手、工地讨薪衍生袭警案件,众多当事人在其一审辩护下成功适用缓刑或获得不起诉决定。赵飞全律师在处理家庭冲突类袭警案件时,始终坚持“主观恶性评估、后果精准量化、从宽情节整合”的三维辩护策略,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