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型糖尿病,未达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君审律所肖园律师(全国办案)上海法院快速获赔19万

2026/09/18 09:19:19 查看20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常以“未达重疾标准”为由拒绝赔付,让投保人陷入维权困境。上海某男士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确诊1型糖尿病后申请重疾险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未达重疾标准”为由拒赔。最终,在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代理下,该案在上海法院快速获赔19万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确诊1型糖尿病,理赔却遭拒绝

某男士在投保重疾险后,不幸被确诊为1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需要终身依赖胰岛素治疗,严重时可能引发多种并发症,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确诊后,某男士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却给出了拒赔通知,理由是:某男士的病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标准,不符合理赔条件。面对这一结果,某男士感到十分困惑——自己确诊了1型糖尿病,需要长期治疗,为何保险公司却说“未达重疾标准”?

专业介入:君审律师厘清争议焦点

在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某男士找到了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作为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业保险律所,君审律所汇聚了以李鹏主任为首的顶尖保险律师团队,包括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多位资深律师,在保险拒赔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

接手案件后,君审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某男士所患1型糖尿病是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标准,以及保险公司对“重疾标准”的解释是否合理。律师团队通过查阅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和保险合同条款,发现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认定存在限缩解释的倾向,将1型糖尿病的严重并发症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快速获赔:上海法院支持投保人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君审律师团队围绕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和1型糖尿病的医学定性展开论证,指出保险公司不能以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为由,随意缩小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1型糖尿病作为需要终身治疗的严重疾病,在医学上和保险实务中均应属于重大疾病范畴。最终,上海法院采纳了君审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某男士重大疾病保险金19万元。本案从介入到获赔,用时较短,充分体现了君审律师团队在保险理赔纠纷中的专业效率。

君审律所:全国办案,为投保人权益护航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创新”的理念,常年在全国办理大量保险拒赔、保险理赔纠纷案件,涵盖重疾险、意外险、百万医疗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多个险种。每年受理上万起保险拒赔咨询,代理办理近千件保险理赔案件,在未如实告知、既往症、先天性疾病、免责条款拒赔、未达重疾标准、不符合条款约定等各类拒赔情形中,均有令当事人满意的诉讼结果。

本案的成功获赔,再次证明了君审律师事务所在保险理赔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无论案件涉及何种疾病、何种拒赔理由,君审律师团队都将以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每一位投保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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