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介绍卖淫罪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推荐吗?林智敏律师丨广州黄埔区丨亲办案例

2026/09/22 17:39:29 查看11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在广州,介绍卖淫罪案件请律师有用吗?找哪位律师比较靠谱?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刑事辩护,在广州黄埔区办理介绍卖淫罪案件经验丰富。近期,林智敏律师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办结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介绍卖淫罪案件(案号部分隐去:(2026)粤0112刑初×××号。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已隐去当事人与经办机关的真实信息,如有疑虑可以在咨询委托阶段找林智敏律师核实材料真实性)。


当事人W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26年1月被刑事拘留,涉案非法获利14759元。案件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林智敏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担任辩护律师,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推动家属全额退赃退赔,最终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W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相较于当事人最初拒不认罪可能面临更重量刑,本案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实现了刑期大幅缩减。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

 

一、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信息、居间介绍卖淫的刑事案件。当事人W某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期间,W某在其外省居住地,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通过微信、QQ、钉钉等多个网络社交平台注册账号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招揽嫖客与卖淫人员,居间促成性交易,并从嫖资中抽取分成。


涉案事实涉及四名卖淫人员、多次性交易: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间,W某先后居间介绍卖淫女黄某某、杨某某、金某、农某某在广州市黄埔区多处公寓内与嫖客进行性交易,从中抽取嫖资分成,非法获利共计14759元。2025年12月19日晚,黄某某与杨某某在黄埔区某公寓楼内先后被公安人员现场查获;2026年1月13日,公安人员在外省某市W某居住地将其抓获,现场扣押涉案手机两台。案发后,W某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二、案件难点与办案策略

本案有个突出的特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初期态度很强硬,对指控事实几乎全部否认,导致案件在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后走向了逮捕。家属是在逮捕之后才找到我们的,黄金取保期已经错过了。


接手后先做了两件事:

一是完整阅卷。这类网络介绍卖淫案件证据链通常比较扎实——聊天记录、转账明细、现场抓获人员的证言和辨认笔录、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基本形成了闭环。

二是去看守所会见。聊下来发现,当事人不是完全不认事实,而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在外地操作抓不到关键证据,同时对认罪认罚有误解,担心认了之后刑期会很重。

 

基于这个判断,我们确定了整体思路:

走认罪认罚从宽路径,而不是硬做无罪辩护。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硬辩只会让当事人失去从宽机会。林智敏律师在广州地区办理过多起介绍卖淫罪案件,对该类案件的证据结构和本地检法的量刑尺度比较熟悉,这类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多人卖淫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链闭合的情况下,无罪空间几乎不存在,务实的做法是在认罪认罚框架内把从轻情节做满、把量刑往下压。

 

策略上分三步:

第一步,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证据情况、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讲透;

第二步,推动家属全额退赃退赔,这是介绍卖淫类案件中非常关键的酌定从轻情节;

第三步,围绕坦白、初犯、家庭情况等从轻情节,和检察官沟通量刑建议,争取在法定幅度内尽量往低处走。

办案提示:逮捕不等于案件没有空间,审查起诉阶段才是真正谈量刑的关键阶段。律师在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扭转当事人认知、做实从轻情节、与检察官充分沟通量刑建议。

后来的进展印证了这个思路。检察院最初的量刑建议是两年,我们介入后,结合退赃、认罪态度、初犯等情节反复沟通,最终量刑建议调整为一年六个月。

 

三、质证与各方观点

(一)公诉机关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W某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W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主要证据包括: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搜查及扣押冻结材料;微信、QQ、钉钉账号信息及聊天记录;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招嫖内容截图、开房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证;多名证人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书、现场照片、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等。

 

(二)我方辩护观点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W某犯介绍卖淫罪的定性不持异议,围绕量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第一,W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转变态度,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签字具结,悔罪态度明确。

第二,W某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前科劣迹。案发后家属已代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4759元,弥补了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应当从宽处罚。

第三,W某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母亲长期患病,父亲无稳定收入,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在校就读,其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对其从轻处罚更能体现司法温度。

综上,请求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对被告人W某进一步从轻处罚。

 

(三)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W某介绍四人卖淫,非法获利一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被告人W某归案后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被告人W某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适当,法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相应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在量刑时已予考虑。

 

四、判决结果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我方当事人W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同案人员:其他同伙均另案处理。

 

五、案件总结

介绍卖淫类案件,认罪认罚的时机和策略选择,直接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刚被抓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能不能不坐牢""能不能取保""能不能做无罪"。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作为辩护律师,不能被情绪带着走,必须先把证据摸清楚,再给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这个案子如果在侦查阶段就硬扛着不认,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再想转认罪认罚,检察官的量刑建议起步可能就不是两年了。


我们介入的时候,当事人已经被逮捕,确实错过了最佳取保时机。但逮捕不等于案件没有空间,审查起诉阶段才是真正谈量刑的关键阶段。我们做的事情说起来也不复杂——先扭转当事人的认知,讲透认和不认的利弊;再退赃,把能争取的从轻情节全部做实;最后和检察官充分沟通,把每一个从轻情节都落到量刑建议里。从两年到一年半,减了半年,这个结果当事人和家属都是接受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罚金刑。介绍卖淫罪的罚金,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犯罪所得的二倍以上。本案违法所得14759元,二倍就是29518元,最终法院判了三万,在司法解释的下限附近。这个细节很多当事人不注意,但罚金也是判决的一部分,能往下压的同样要争取。

 

六、同类案件高频问答

1:家人因为介绍卖淫罪被抓了,现在侦查阶段,请律师有用吗?能取保吗?

答:侦查阶段请律师非常有必要,而且越早越好。律师介入后首先会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涉案金额、介绍人数、同案人情况、当事人供述等具体信息,然后根据案情判断取保的可能性,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介绍卖淫罪能不能取保,主要看几个因素:涉案获利金额、介绍卖淫的人数、有没有涉及未成年人、当事人是主犯还是从犯、有无前科、是否认罪认罚、有没有退赃。一般来说,获利在"情节严重"以下(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下)、人数不多、初犯且愿意认罪退赃的,取保概率相对大一些。但具体到个案,还是要结合证据判断。

 

2:介绍卖淫罪一般会判多久?认罪认罚能减多少?

答: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介绍卖淫罪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什么算"情节严重"?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介绍十人以上卖淫、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等,都属于情节严重。也就是说,获利没到五万、人数没到十人,法定刑在五年以下。具体判多久,要看获利金额、人数、有无前科、是否认罪、退赃情况等综合判断。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实践中大致是:侦查阶段就认的,从宽幅度最大,可到百分之三十左右;审查起诉阶段认的,大概百分之二十左右;到了法院才认的,从宽幅度更小。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具体幅度还要结合案情。

 

3: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怎么算?交不起会怎么样?

: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犯罪所得的二倍以上。也就是说,非法获利一万,罚金至少两万。这是法定下限。交不起罚金的话,首先要明确,罚金是刑罚的一部分,不是可交可不交的。判决生效后不缴纳,法院会强制执行,包括冻结账户、查封财产、列入失信名单等等。而且罚金没交,服刑期间减刑假释也会受影响。如果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缴纳,或者提供困难证明申请酌情减少。实践中分期缴纳比较常见,减免的难度较大。我的建议是,判决之前如果能积极缴纳罚金,对从轻量刑也有帮助,能提前准备的尽量提前准备。

 

本案核心关键词

#介绍卖淫罪辩护  #广州刑事律师  #认罪认罚从宽

#网络介绍卖淫  #退赃退赔从轻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

 

本文作者介绍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本地刑事辩护律师,长期在广州地区执业,尤其熟悉黄埔区、天河区等辖区内涉黄类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林智敏律师专注于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等涉黄类刑事案件辩护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林智敏律师办理介绍卖淫罪案件,熟悉该类案件的证据特点——聊天记录、转账明细、电子数据鉴定、辨认笔录是核心证据,也了解不同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辩护切入点。


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介绍卖淫罪案件,在认罪认罚协商、退赃退赔策略、罚金刑下限争取等方面形成了成熟的办案思路,帮助多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大幅从轻处罚等有利结果。如果你或你的家人因介绍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尤其是在广州黄埔区及周边地区,可以尽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了解案件走向和辩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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