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股权分割纠纷|离婚分割公司股权,为当事人争取股权折价补偿

2026/09/24 16:39:58 查看19次 来源:罗春晓律师

福州不少企业主离婚案件,会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股权不同于房产存款,不仅涉及财产价值,还涉及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估值等复杂问题。很多当事人在婚姻期间,另一方在公司持有股权,但不了解股权价值,离婚时容易被低估,导致财产权益受损。下面分享泽良(福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罗春晓律师代理的离婚股权分割案例。

一、案情概况(当事人均为化名)

苏女士与郭先生在福州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郭先生出资设立本地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持有公司股权。夫妻二人没有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后期双方感情破裂,协商离婚。郭先生主张股权是自己创业所得,属于个人财产,仅愿意给予少量补偿;同时提出公司经营亏损,股权价值很低。苏女士并不参与公司经营,不掌握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数据,无法核实股权真实价值,担心股权被低价处理,委托泽良(福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罗春晓律师处理本次离婚股权分割纠纷。

二、案件审理难点

第一,股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对方主张股权属于个人财产,需要证明股权取得时间发生婚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女方不掌握公司财务账册、营收数据,无法自行评估股权价值。对方可能压低公司资产,降低补偿金额。
第三,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直接分割股权会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令股权变更登记,通常由持股一方继续持有,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估值是本案核心难点。

三、办案思路与证据准备

泽良(福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罗春晓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结合福州家事案件裁判规则,梳理股权取得时间、出资记录、工商档案,搭建完整证据链,依托海豚婚家团队,开展工商资料调取、财务证据申请、评估方案设计、调解与诉讼方案准备。
律师调取企业工商内档,确认股权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没有书面婚内财产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司财务资料,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评估股权价值。团队考虑到有限公司人合性,制定方案:由男方继续持有公司股权,向女方支付对应的股权折价补偿款。同时准备两套方案,优先调解协商股权补偿金额;协商不成,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股权价值,庭审中主张对应的补偿。

四、案件处理结果与法律解读

法院审理认定,案涉股权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双方无书面婚内财产约定,该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虑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不宜直接分割股权,判决股权由郭先生继续持有,由郭先生向苏女士支付相应股权折价补偿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内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要兼顾公司法的人合性规则,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很多案件采取持股方保留股权,向配偶支付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

五、律师总结与维权提示

罗春晓律师提示,福州涉及公司股权的离婚案件属于复杂家事案件。如果配偶持有公司股权,应当尽早调取工商信息、公司财务资料,评估股权价值。不要轻信对方口头陈述公司亏损、股权无价值。股权、分红、投资收益都属于可以分割的财产权益,遇到这类高资产离婚纠纷,建议提前 委托家事律师规划取证方案。
如果您身处福州,离婚涉及公司股权分割,不清楚取证方式和维权路径,可以查询泽良官方热线咨询了解。
免责声明:本文为真实案例普法解读,仅作普法参考,个案结果受具体案情、证据材料、审理情况影响,不构成法律建议及结果承诺,最终裁判结果以人民法院生效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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