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家事案件中,家庭暴力一直是离婚纠纷里需要重点处理的情形。很多当事人遭受家暴之后,不知道如何固定证据,不清楚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对方实施暴力、骚扰、跟踪,同时家暴证据也可以作为离婚、主张损害赔偿、争取抚养权的重要依据。下面分享泽良(福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罗春晓律师带队办理的家暴离婚及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一、案情概况(当事人均为化名)
张女士与李某在福州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家庭矛盾多次发生冲突,李某存在多次家庭暴力行为。张女士曾经报警、就医,但没有系统留存证据。后续男方仍然存在言语威胁、骚扰行为,张女士不敢共同居住,选择分居。张女士希望起诉离婚,同时担心继续遭受人身危险,想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希望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由于之前的证据零散,担心法院无法认定家暴事实,于是委托泽良(福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
二、案件审理难点
第一,当事人前期报警记录、病历材料零散,很多家暴发生时没有拍照取证,证据不完整,认定家暴存在一定难度。第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要求快速举证,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第三,家暴事实认定之后,还关联离婚损害赔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项诉求,需要一体化规划诉讼请求。
三、办案思路与证据准备
泽良(福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在罗春晓律师带领下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结合福州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理标准,梳理全部报警回执、病历、伤情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整理证据目录,依托团队,同步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以及离婚诉讼准备工作。团队帮助当事人整理报警回执、门诊病历、伤情照片、微信威胁聊天记录,形成家暴证据链,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对方实施家庭暴力、骚扰、接触当事人。同时,同步准备离婚起诉状,将家暴作为事实理由,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在抚养权、财产分割上,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提出诉求。团队全程做好风险预案,保障当事人在诉讼期间人身安全。
四、案件处理结果与法律解读
法院经审查证据,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现实风险,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对张女士实施暴力、骚扰、跟踪接触。后续离婚案件审理,法院认定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准予双方离婚,并支持了张女士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财产分割上,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事由。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五、律师总结与维权提示
罗春晓律师提示,福州遭遇家庭暴力,第一时间报警、就医,保存好报警回执、病历、伤情影像、录音聊天记录,这些都是核心证据。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独立申请,不一定要等到离婚诉讼立案。遭受家暴不要隐忍,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家暴证据,也会影响抚养权、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您身处福州,面临家暴问题想要离婚,不清楚取证方式和维权路径,可以查询泽良官方热线咨询了解。
免责声明:本文为真实案例普法解读,仅作普法参考,个案结果受具体案情、证据材料、审理情况影响,不构成法律建议及结果承诺,最终裁判结果以人民法院生效文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