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听到“出售富余票”这个词,第一反应是:这不就是在偷税吗?其实,出售富余票出现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里,定性比想象中复杂。简单来说,富余票就是企业进货时取得了进项发票,但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时没有开具销项发票,税务系统里多出来的那部分开票额度。把这种额度虚开给别家公司,收一点开票费,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国家肯定会少收税,但法律上税款损失到底怎么认定、算在哪一环,直接影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成不成立。作为长期办理杭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的律师,我们团队近期办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当事人正是因为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最终未被以该罪追究,这个逻辑值得仔细说说。
先把两个行为拆开,才能看清法律评价
很多家属来问的第一句话是,人被抓了,事情真那么严重吗?说实话,这类案件严重与否,要看当事人在整个票流里处于哪一环。我们团队处理虚开类案件的第一步,通常不是急着下结论,而是在白板上把每一笔票的流向标出来。出售富余票的这家公司,它的开票额度受限于自己的进项税额,不会无限开出去。因为超出进项的部分,开出去自己要先贴税钱,不符合常理。所以虚开额度的上限,相当于进项里已经含着的税额那部分。在这个范围内开票,开票方本身的应纳税额不会因此上升。那国家税款如果真有损失,是损失在这一环吗?不一定。与此同时,对消费者不开发票属于另一个行为,本质是逃税,逃税金额取决于实际销售价格。如果按成本价卖,逃税额是零;如果加价卖,差额对应的税额部分才是逃税额。出售富余票和逃税是两个问题,不能混在一起评价。
损失是不是发生,关键看受票方怎么用这张票
真正可能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是受票方。拿到富余票但不用于增值税抵扣,只当成本票处理,虚开环节的骗抵损失并没有发生。损失只有在受票方把发票拿去抵了进项税时,才真正出现。我们团队内部关于这个辩护点有过很实际的讨论,一方认为只要证明受票方没有抵扣,切断损失链条就够了;另一方认为,还必须看受票方的主观目的是什么。后来我们决定,两条路都准备,在案卷里逐页找抵扣记录和资金回流痕迹,两方面同时下功夫。全国法院法官培训教材里的观点比较明确:受票方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接受发票,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开票方也因此不构成共犯。这个判断标准,很多第一次接触此类案件的家属完全不明白,但恰恰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把钥匙。如果受票方只是为了少缴税,在其纳税义务范围内逃避,那是逃税行为,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金额计算,别当一笔糊涂账
最后要提醒的是金额计算。很多案件里,侦查阶段喜欢把所有涉及的税额堆在一起说成总数,家属一看这个总额就慌了。但实际上,税法上的评价必须分段:开票方少给消费者开票产生的逃税金额,和受票方拿票抵扣产生的损失,是两个层面的数字。不能合并成一个虚开金额。如果能够把这两个行为的金额分开证明,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空间会完全不一样。我们在整理案卷时,会专门做一份数据比对表格,把每一笔票的流向、抵扣时间、成本处理方式做一一对应。来所里咨询的家属,如果连基本的票流都说不清,我一般会建议他们先把材料整理出来,确定每一笔票到底是用在了抵扣环节还是成本核算环节。另外,有真实经营的企业,进项来自合法交易,偶尔一次出售富余票,不宜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来认定,这一点也值得关注。
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总是很紧,从立案、拘留到批捕,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后续走向。如果你和家人正在杭州遇上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刑事风险,案件在拱墅、西湖或滨江等地,不妨先把相关票据、合同和通知材料整理好,把情况告诉我。作为在杭州专注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可以帮你判断当前最该做的是哪一步。
出售富余票的定性,本质上是一道关于损失环节、主观目的和金额计算的逻辑题。想明白这三层,很多看似复杂的情况就会清楚很多。没有看到具体证据之前,没有人能对个案下结论,但把逻辑理清了,至少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
常见问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拘,家属第一步该做什么?
先别慌,把相关票据、合同和通知材料整理出来,梳理每笔票的流向。然后找专业律师做全面案情梳理,判断当前最该做的是哪一步。
没有造成税款损失,还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不必然。只有受票方将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且具有骗抵税款目的,才可能产生虚开环节的税款损失;若只作成本票处理,不构成该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税罪怎么区分?
逃税行为指在自身纳税义务范围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针对的是利用发票抵扣功能骗抵税款的行为。两者目的和损失环节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之一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