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云存储技术的普及,通过网盘分享链接传播淫秽视频成为新型犯罪渠道。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在网盘传播案件中,通过电子数据精准核减和从宽情节的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盘分享链接的方式,向他人免费传播淫秽视频文件,累计传播淫秽视频387部。经鉴定,涉案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张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拘留。张某家属委托了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在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此外,张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认罪认罚,主动删除了全部涉案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赵飞全律师在网盘传播案件中重点开展了电子数据精准核减工作。赵飞全律师指出,2026年两高电子信息司法解释明确:核算涉案淫秽资源数量时,必须剔除重复上传转发文件、失效无法打开链接、艺术或医学非淫秽素材、本地存储未对外发送文件,仅计算独立、可正常播放、实际向外传播的淫秽电子文件,不得将网盘全部存储文件笼统计入涉案总量。
实务中网安勘验普遍存在数据虚高问题:将重复备份、无法打开过期链接、正规影视素材一并计入淫秽资源总数,人为抬高涉案数量。赵飞全律师专攻网盘、群组电子数据勘验报告专项质证,剥离各类无效、非涉案资源,精准压低司法认定淫秽文件数量。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张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在网盘传播场景下成功争取缓刑的典型案例。网盘分享链接一旦生成并传播,即构成传播行为。即使未牟利,传播淫秽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在电子数据核减方面,赵飞全律师提出了七类必须从指控涉案总量中剔除的文件:同一视频重复转发和备份副本、提取时链接失效的文件、经鉴定为艺术或医学教学的非淫秽素材、仅本地存储未对外传播的文件、其他群成员独立上传的文件、转发后及时撤回的消息记录,以及整体以剧情为主仅含少量擦边画面的内容。赵飞全律师通过逐一对勘网安勘验笔录、哈希值比对记录、淫秽物品鉴定意见书、网盘操作时间线,制作分项清晰的数据核减书面质证意见,最大限度压缩司法认定传播资源基数,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