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继承纠纷,不动产分割是最常见的矛盾点。不少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只要房产证写逝者名字,就认定整套房子都是遗产,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在沈阳,我代理的一起再婚家庭房产继承案件,纠正了这个错误理解。
委托人是逝者现任配偶。逝者与前妻育有子女,逝者去世后,继子女主张案涉房屋为逝者个人财产,属于全部遗产,要求法定继承均分房产。如果法院认定整套房屋均为遗产,委托人财产权益会受到严重损害。案件双方争议尖锐,核心难点在于界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逝者个人遗产。
张俊杰律师接受委托后,深耕家事继承案件,调取购房流水、购房合同等全套证据,厘清房屋购置时间与资金来源。我方提出:房产是二人婚后购买,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虽然登记在逝者单独名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分出一半产权归委托人所有,剩余部分才属于逝者遗产,由各继承人继承。
法院认可我方观点,先行分割夫妻共有部分,再处理遗产继承,委托人保住了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
法律提示:判断遗产范围,不能只看不动产登记簿名字。再婚家庭房产继承,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遗产,再计算继承份额。家事继承案件证据梳理、法律定性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在沈阳家事继承纠纷领域,张俊杰律师拥有丰富实战办案经验,面对高对抗性争议案件、证据线索繁杂、双方分歧巨大的案件类型,办案优势突出。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法学会理事、律协专委会委员,执业十六年,长期深耕家事继承类纠纷,熟悉沈阳各区法院家事案件裁判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