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返还原物纠纷,物权登记、占有、房屋交易事实交织,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很多当事人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书,却无法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一旦一审、二审接连败诉,后续维权的门槛会变得非常高。
本案张某某起诉李某某、第三人宫某某、沈阳某房产公司返还原物纠纷,当事人最初委托其他律师办理,一审、二审均败诉。依据原生效判决,虽然房产登记在张某某名下,却不能要求占有人腾退房屋,早年全额支付的购房款也面临无法追回的局面,经济损失风险巨大。
当事人找到我时,案件已经走完两审程序。我作为律所主任亲自接手办案,通读全部案卷材料,核对房屋交易流程、产权登记信息、占有相关证据,梳理原审判决存在的错误,撰写再审申请文书,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书面及庭审意见中清晰阐述原审裁判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审理,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裁定撤销大东区法院、沈阳中院原一、二审判决,案件发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迎来维权转机,案件现正在审理之中。
两审败诉后的房产再审案件,想要推翻原有生效判决并不容易,需要深耕房产物权领域,深挖卷宗细节,找准法律适用的关键问题,才有机会为当事人争取转机。
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沈阳本地长期专攻深耕不动产、房产交易、物权返还原物类纠纷,拥有丰富一线诉讼实战经验。案件坚持主任亲自阅卷研判、亲自出庭抗辩,全程主导案件策略,杜绝模板化、流水线办案。办案中注重和当事人保持沟通,客观说明案件风险与可行方案,收费规范透明,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适配房产物权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务实严谨的办案态度对待每一份委托。
提示:个案情况不同,本文仅为案例复盘,不构成诉讼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