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纠纷当中,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转移房产,是债权人维权的一大难点。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理清多重委托、公证、转委托、房屋过户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案件周期长,论证门槛高。本人长期专攻深耕债权债务、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处理多起恶意转移资产、规避偿债的疑难案件。
本案债务人张某欠王某款项,约定以门市房抵偿债务,签订转让合同,公证委托金某在贷款结清后办理更名,后续王某一直收租、偿还按揭。受托人金某对外大额举债,擅自将房屋更名代理权转委托给李某作为借款担保。金某无力还款后,李某利用委托手续,把门市过户给何某。王某因此丧失房屋权益,原有债权也无法追回,金某没有任何偿债能力。
当事人委托张俊杰律师维权。我方以张某、何某为被告,金某、李某为第三人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张该过户交易损害债权人王某利益,应当依法撤销。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二审,直至省高院再审。高院最终采纳我方代理观点,撤销该笔不正当房产交易,房屋恢复原始状态,保住了债权人的财产权益,防止房、款两空。
很多债权人等到发现房屋已经过户才着急维权,而撤销权有法定行使期限,拖延会直接丧失胜诉权利。这类连环交易的房产转移案件,需要拆解层层委托关系,找准法律突破口。
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沈阳本地长期专攻深耕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债权人撤销权、财产追索类纠纷,拥有一线疑难债权案件实战经验。案件坚持主任亲自阅卷研判、亲自出庭,全程主导案件策略,杜绝模板化、流水线办案。办案中注重和债权人沟通,客观说明案件风险、时间周期与可行方案,收费规范透明,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适配债权债务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务实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份委托。
提示:个案情况不同,本文仅为案例复盘,不构成诉讼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