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可以免责吗?

2026/10/16 18:51:20 查看6次 来源:吴中律师


作为在北京地区执业的劳动律师,我们团队经常接到员工咨询:员工主动提出不想交社保,愿意签《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单位按月发放社保补贴,是不是就不用承担社保相关责任?但结合北京仲裁、法院判例,结论非常明确:不能免责,放弃社保的承诺、协议全部无效。

一、缴纳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不能私下约定免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保费,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属于公法层面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员工单方承诺、双方协议的方式予以免除。社保制度不只是保障员工个人养老、医疗,还涉及社保基金、社会公共保障等利益,劳资双方无权私下协商放弃参保。 哪怕是员工本人主动申请放弃、单位额外每月发放社保补贴,这份承诺书从签订开始就无效。

二、公司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1. 补缴社保+滞纳金风险:员工随时可以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哪怕已经离职多年,社保部门仍可要求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单位承担单位部分本金以及滞纳金。单位已经发放给员工的社保补贴,补缴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员工返还该笔补贴。 2. 被迫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北京地区司法实践普遍支持该诉求,员工签署过放弃社保承诺书,不影响主张经济补偿。  

三、常见误区澄清

误区1:员工自愿签字,做人要讲诚信,不能事后反悔。 裁判观点: 法律上社保缴纳义务优先于民事诚信约定。法院普遍认为,员工签署放弃社保文件,很多时候是为了保住工作的无奈选择,不能仅凭承诺书免除单位法定责任。   

误区2:已经每月发放社保补贴,员工拿了钱就不能再主张权利。 裁判观点: 发放补贴不能替代社保缴纳义务。就算员工按月领取补贴,依旧可以投诉补缴;公司只能在补缴社保之后,另案要求员工返还已经领取的社保补贴,不能直接拿补贴作为免责理由。

四、 律师实务建议

员工:不要为了短期多拿工资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一旦发生工伤、大病,损失巨大。后续也可以向社保稽核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一句话概括:社保强制参保义务,不因员工自愿放弃而免除。《放弃社保承诺书》仅是一张废纸,无法帮公司规避补缴、补偿金、工伤医疗赔偿等法律风险。公司用工,依法参保才是唯一合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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