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放工作服,还要扣工资收钱?记住,这笔钱不该你出!

2026/10/23 18:03:48 查看7次 来源:吴中律师


作为在北京地区执业的劳动律师,我们团队日常接待很多员工咨询:入职之后公司发放工作服,直接从工资里面扣服装费。很多员工以为工作服是公司福利,也有人觉得拿了衣服交钱理所应当,等到离职才发现这笔钱被扣走无法追回,这是用工管理中非常普遍的误区。

绝大多数当事人不清楚:工作服属于公司为岗位生产经营需要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依法应当由公司承担,不得向员工收取。

一、法律明确禁止单位收取工装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公司招用员工,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很多人存在误区:工作服是给员工个人穿的,离职衣服归自己,公司就可以收费。司法裁判口径明确:

因岗位要求必须统一着装的工作服,属于企业经营成本,不能转嫁给员工;

公司不能直接在工资中扣除服装费,不管是押金、预收款、折旧费,都属于违规收费;

只有一种例外:员工离职时,恶意损毁、丢失工装,公司可按实际损失主张赔偿,不能提前预先扣除服装费。

二、两种情形,分清是否可以收费

岗位强制统一工装:公司要求上班必须穿,不管是夏装、冬装,全套服装成本由公司承担,不能向员工收钱。

员工自愿自费购买:公司提供服装选购渠道,员工可自主选择买或者不买,不购买也不影响上岗,这种自愿购买不属于强制收费,是允许的。 重点区分:强制要求穿工作服,就不能收费。

三、不要被动被扣钱,主动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发现公司要收取工作服费用,不要默认同意。第一,固定证据: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工装发放通知、工资条、扣款记录和人事的聊天记录,取证务必合法。第二,书面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不得扣除服装费用,留存沟通记录。 如果工资已经被扣,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退还被扣的服装费用。

四、当事人维权风控提示

1.不要相信公司口头说“离职退还衣服就退钱”,预先收取押金、服装折旧费本身违法;

2.公司不能约定离职时扣除服装折旧费用,该类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3.自愿购买私人服装和强制配发工装,性质完全不同,要看是否影响正常上岗;

律师最后总结:强制要求上班穿着的工作服,属于企业经营成本,向员工收费、扣工资都违法。遇到公司扣工装费,及时保存扣款证据,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拿回被扣款项。遇到此类用工争议,务必留存完整证据,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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