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工厂致工人伤残,律师代理获赔17万

2017/01/19 15:07:25 查看513次 来源:苏进律师

“三无”工厂致工人伤残,律师代理获赔17万

笔者近期代理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事发一家小工厂,当事人因工作一只眼受伤失明,小工厂无牌、无证、无名,老板在幕后从不出面,不知道最终谁会承担责任,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对方给付17万了结此事。当事人也比较满意。

致:南阳xx工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黄xx(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单位工人黄xx于2012年5月3日在贵单位车间工作时因工受伤,导致右眼球破裂,构成五级伤残,各类损失共计20余万元,贵单位应法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前期与贵单位负责人协商,一直推脱至今。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第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贵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考虑到协商解决,于双方皆有利,委托人已将赔偿要求降至最低,因此致函贵公司请尽快答复为盼,请贵司在3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201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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