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自己给父母写个借条可以吗?

2019/12/09 13:30:50 查看1446次 来源:黄晗叶律师

  离婚时候,自己给父母写个借条可以吗?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许多老人来咨询一些问题,在儿子和儿媳妇结婚的时候,赠送了购房款,登记了他们小夫妻的名字,几十年后儿子儿媳离婚时候,老人又想把这出资要回来,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平均分割,老人就问律师可不可以让儿子给自己补借条,这样女方分得份额就会少很多。这种问题我当时就表示了否定性回答。

  针对这个问题,我已经是多次遇见,也对他们去耐心解释。可是还有些咨询者会说,别的律师说可以,别的律师说可以帮我操作。听到这种答案,我的回答只能呵呵了。

  第一、法官不是傻瓜

  不要把法官当作傻瓜,你会补假条,对方也会补借条,到时候大家都拿来借条。法官为了图省事,干脆对这套房屋不予分割,或者告知有第三人债权所以针对借贷,判决另案处理。那么离婚案件和借贷案件各经历一审和二审,共四个案件,夫妻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都到法院和律所和评估机构,到最后什么也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财产。

  第二、一方如果恶意补借条,会造成更大的家庭矛盾,更大的冲击

  暂且不说是不是涉及到虚假诉讼,一方补借条,往往会刺激对方。婚姻纠纷不是纯粹的财产分割,涉及到多年的恩爱情仇,涉及到血缘亲情。这样会激起对方的极力反扑,本来可以调解的事情也会变得棘手,对方会更加不遗余力的查找这一方的财产;即便判决后,对方也不配合,通过拒绝探视的方式、通过不给抚养费的方式、通过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方式来对抗,到时候得不偿失。

  第三、真借贷和假借贷还是有区别的

  真的借贷,平时会存在还钱的记录,催款的记录,证人的证明,资金流水等。可如果是补的借条,往往是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补写,借款数额不一定与当初的购房金额共同匹配,鉴于出借人和借款人又是父母子女血亲关系,所以法院即便是支持这个借贷,也是在离婚纠纷之外的诉讼,也是仅仅支持夫妻一方的借贷,至于没在借条上签字的另一方的借贷,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从情理上说,结婚几十年,为夫家养育子女,到了离婚时候,虽然不再是夫家的人,也不至于净身出户,是自家的人就可以有财产,不再是自家的人就不可以带走财产。这种思想也跟不上时代的进步了。

  所以,想通过补借条实现对方少分财产的手段操作起来,并不理想。否则大家都去补借条了。建议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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