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解除

2019/12/09 13:32:00 查看1444次 来源:黄晗叶律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方提出反诉,法院更换法官审理,耽误了许多时间,在此不再赘述,以下为部分代理意见的关键内容总结,和执行阶段的过程描述。

  代理意见-合同得以解除的依据

  1、 原告不准备再从事货车运输工作,并已经与他人达成车辆转让协议,原告的挂靠合同之目的无法实现。

  2、原告对该车享有所有权,且双方没有对挂靠约定期限,属于不定期挂靠合同。如果该挂靠合同不能解除,那么原告转让车辆就会受到限制,受让方往往因为车辆挂靠和过户问题而导致不能完成车辆的买卖,原告不能正常的行使所有权,不能正常将该车辆出售转让。

  3、 被告构成严重违约,每年挂靠费仅1000,但被告向原告多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车损险和座位险,高达8375元的保费,从未与原告商量,原告也是在诉讼后才得知。

  除保险费之外,被告还向原告索要各种名义的费用,包括年审、二级维护、北斗卫星服务费、等挂靠费以外的费用,且不能提供有效的票据。

  4、挂靠合同中没有约定该合同不得解除。“本车只能内部过户”的几个字是在公章上面,是后面添加的,对特别约定的内容不认可,且该条款限制了原告对其所有车辆的处分,该条款应该无效。

  综上所述,该合同应该予以解除,被告应该配合原告办理转挂靠手续。

  终于一审法院判决解除挂靠合同,被告配合办理转挂靠,退还押金,且不支持对方的反诉要求。车辆挂靠诉讼历经曲折终得胜诉。

  车辆终于成功到了执行阶段。

  虽然法院提供了人性化的邮寄及网上立案等便捷通道,但这次情况特殊(当事人系营运车辆,时间就是一切!)。急当事人所急,决定现场面立。律师到了立案庭详细阐述情况,法官知道情况后建议分成两个阶段,这样他可以内部协调,执行加快速度。于是立即调整,很快就收到了执行立案通知。 周三,拨打车辆登记处的电话无人接听,于是律师驱车一个小时先到登记处询问警官,裁定书需要开具的内容,并抄写了他们内部电话。又因电话无法联系上执行法院新调来的执行法官,只好直接驱车30公里又奔到执行庭,巧遇执行法官,提出了紧急需要开具执行裁定书的申请。执行法官字斟句酌,边电话和登记处警官沟通裁定书内容,边与我们核对信息。突然法官对面同事喊了一声,:“不好,我听见锁门了,他们去吃饭了,你们盖不到章就要等下午了”这位同事又冲到法院食堂把钥匙取回来给我们盖章。就这样终于在法院下班前开出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又匆匆吃过饭赶到登记处。被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居住证要满3个月,当时司机就满脸愁容,再等三个月,每个月都不能营业,家里老小还等着用钱。与警官沟通后,经其指引,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又快又方便。两个过户同时办理,警官也不会担心违规,我们也方便。

  周四,律师和司机们乘坐大卡车来到了登记处,进行车辆的拉单拓印,拍照,外检,外检不合格又修理保险杠,再外检成功,再拉单,再警官签字,再拉单,补登记证书。过户,开票,再外检,再过户,办新行驶证,选号,给车喷漆。好事多磨,过户成功。没有耽误车辆的运营,没有因年检和保险再被运输公司拖垮,他们也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

  既是辛苦,也是运气。立案法官的建议,执行法官的理解和协助,执行法官对面同事的热心帮忙,登记处警官的指引,当然更少不了我所的团队合作啦。最终让对方的反诉和上诉都失败,还要赔偿司机的损失。这就是努力与运气,合作与理解的结果。当事人说:“这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啊。”听到这句话,我们的辛苦就没有白费。大家群策群力,团队合作,法官警官给力,画上圆满句号!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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