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9 11:30:54 查看1421次 来源:秦栋梁律师
律师点评
1、离婚无真假之分,只要是双方协商后在民政局自愿登记离婚,不存在欺诈、胁迫,那么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
2、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予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3、图中即使小黄和小余购房后复婚,由于当初协议离婚将财产分割给小黄一方,复婚后,这部分财产从法律上来说属于小黄个人财产,若再次离婚,也不会直接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律师寄语
律师寄语:
为购房办理假离婚、假结婚,看似是一种以合法形式规避政策的手段。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种考验,很可能出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感情不复存在等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就不得不承担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风险。
那么我们怎么能规避其中的风险呢?1、留存能够证明假离婚时财产分割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语音通话内容等等。这是防止分得财产一方不复婚的救济途径。2、签订复婚后财产重新分配的协议,这是规避复婚后再次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第一次假离婚时已经变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风险。
这一期漫话婚姻你学到了吗?
法辉律师团队系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队。法辉律师团队至今承办案件六百余件,涉及案件标的数十亿元,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一定的社会资源。先后担任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等提供过常年法律服务,专注于离婚夫妻共同房产分割、遗产继承纠纷、拆迁安置房买卖、经济适用房买卖、商品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曾经提供过法律服务过的单位有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南京江南出租汽车公司、南京现代新城有轨电车公司、南京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南京市轮渡公司、江苏省科普中心、江苏苏酒贸易有限公司、博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阅江商贸有限公司、安邦保险公司、宿迁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江苏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年达炉业科技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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