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不把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是否需支付二倍工资?

2020/08/05 16:45:41 查看1297次 来源:郭威律师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不把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是否需支付二倍工资?

  答:无需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即是说,没有把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于劳动者而言,只有造成损害的,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基于劳动者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建议劳动者还是要求单位给一份原件,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或是工伤等问题时,劳动者存在将无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即是说,没有把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于劳动者而言,只有造成损害的,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基于劳动者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建议劳动者还是要求单位给一份原件,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或是工伤等问题时,劳动者存在将无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即是说,没有把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于劳动者而言,只有造成损害的,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基于劳动者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建议劳动者还是要求单位给一份原件,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或是工伤等问题时,劳动者存在将无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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