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2021/07/08 13:15:56 查看317次 来源:杜红涛律师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一则武汉合同纠纷案,周先生,入职一家催债公司两年半以上,签的劳务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保,发放工资。该武汉合同纠纷案中之前月薪2W5左右,工资中底薪7000,绩效占绝大多数,绩效发放方式为按季度结算并且平摊到下一季度的三个月里面。该武汉合同纠纷案于211月的时候领导有停过三个月当事人的资源,月收入只有最低基本工资。后面协商后正常分配过资源,本月开始又开始缩减当事人分配的资源。该武汉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想要离职主张补偿金。但是自己手里的劳务派遣合同找不到了。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只要工作内容一样,付出了相同的劳动力,应该要同工同酬。但是现实却相反,不仅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和福利甚至低得可怜。该武汉合同纠纷案中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上,存在天然的区别。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正式员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务公司,没有按同工同酬支付我们的工资,我们可以两家一起投诉,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家注意法律条款中的用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这个词很关键。就是说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核实情况,并予以处罚,这个途径省时省力还省钱。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我们再寻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遇到这种武汉合同纠纷案中的情况,第一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第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但是在现实的大环境下,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是很难做到同工同酬。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了获取公平报酬的法律保障,但是这样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也会上升,也会影响到正式员工的稳定性和优越性。可以说劳务派遣和劳务公司诞生的基因,就是同工不同酬。所以如果希望同工同酬,最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

    我是武汉律师——律师,你的武汉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来和我聊聊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