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18/10/09 19:33:02 查看3312次 来源:邱鹏律师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具体步骤应该怎样进行呢?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申请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2、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3、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a.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b.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c.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d.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e.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f.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被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是法人的,提交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打印表。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保全的财产是房产,需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产信息登记表。

  (4)担保函

  申请人为单位,需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则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法院裁定执行

  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后,就会立即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按照原告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相应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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