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

2018/10/19 15:20:39 查看1113次 来源:薛春艳律师

  《家庭暴力离婚》

  课题内容: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每日民法讲堂”,今天我们讲课的题目是:《家庭暴力离婚》。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对家庭成员掐脖子、扇耳光、用刀、威胁、恐吓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实施冷暴力等都属于家庭暴力。

  二、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第一、受害人有权提请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劝阻。

  第二、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请求公安机关制止,公安机关可以依受害人的请求对其实施家庭暴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第三、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家庭暴力证据如何收集?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的目睹人员,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可以出庭证明家庭暴力。

  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居委会、所属司法所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可以单独出具证明。

  第五、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家暴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第六、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七、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不同的具体情况。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律师进行咨询,看应当调取什么样的证据。

  如果大家遇到家庭暴力,一定不要纵容,要及时通过有效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今天的课就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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