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又复婚,离婚时房屋、车辆都归女方所有,那么复婚后,这些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3/03/17 20:41:02 查看383次 来源:李翠翠律师


离婚后又复婚,离婚时房屋、车辆都归女方所有,那么复婚后,这些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离婚后又复婚,在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生活中,有的人因为各种原因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不久,发现双方还有夫妻感情,短时间内可能就会选择复婚,那么问题就来了,离婚后到复婚前的这段时间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共同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得知,在夫妻结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前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对房子作出了分割的,那之前明确了房子归哪一方,现在就算夫妻复婚了,房子也是属于这一方的,除非当事人之间有格外的约定。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复婚了,也不会影响到之前离婚对财产的分割处理。

夫妻的财产主要是以婚姻缔结时间为准,结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已对房屋、车辆进行处分,那么该处分真实有效,不因段时间内复婚,导致已经处分的房屋、车辆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夫妻关系、分配财产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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