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2023/03/17 20:44:09 查看177次 来源:李翠翠律师

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为规避限购政策及契税优惠,张某男与李某女想要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购买二套房,约定:孩子由李某女扶养,房屋、存款、车辆都归李某女所有,另外,张某男还需要支付李某女经济补偿金200万元。共同财产已分割清,双方无共同债务。事后,房子没买成,张某男想要复婚,奈何李某女不同意。在民政局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答:没有假离婚一说,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收到判决书或调解书那一刻起,夫妻已经离婚。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处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不违相关法律规定,应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上述的一个简单的案例中,张某男与林某女协议离婚,约定由张某男在20201230日前支付李某女经济补偿金200万。那么在张某男到期后未支付补偿金200万或少支付补偿金,李某女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张某男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向李某女支付经济补偿金200万。所约定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归女方所有。为购房而离婚的各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尽量不要做规避政策的事情,如果不得已而为之,一定对财产状况约定清楚,以免人财两空。

        随着时代的发展,假离婚行为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愈演愈烈,并有扩大化倾向,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有必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法律规制。虽然社会的进步需要人们与时俱进,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伦理道德仍应传承,民法典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这样倡导的,故“假离婚”应引起立法和实务的重视。

   另外,为了自己的私利而骗取离婚的假离婚是违法的,它侵犯了国家正常的婚姻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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