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遗嘱的使命

2018/12/10 16:51:35 查看1176次 来源:王萌律师

  一、何为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者事务作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依法订立遗嘱,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撤销遗嘱,无需其他人同意;

  2、遗嘱是立遗嘱人自己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设立,不能通过代理进行(代理不同于代书,代书是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愿,代为书写);

  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遗嘱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遗嘱是立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遗嘱并非订立即生效,而是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的形式

  遗嘱关乎立遗嘱人的意愿和遗产的处分,为确保其有效性,法律规定遗嘱必须采用法定形式,且符合生效要件。遗嘱具体有以下形式: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由于普通人不具备法律知识,致使这种遗嘱往往效力具有瑕疵,易发生争议。如果立遗嘱人想选择这种方式,至少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自己书写,不能找人代笔,也不能打印;第二,亲笔签名,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防止冲突;第三,不要涂改、删减。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因为代书遗嘱是他人代写,为保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必须保证以下几点方有效力:第一,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民事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简单说,见证人不能因遗嘱直接或间接获益。所以,遗嘱见证人既不能是继承人,也不能是继承人的朋友、亲属等,所以律师通常建议,见证人可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中选取;第二,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书写,最后必须由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字,缺一不可。

  3、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是一种方式更严格、内容真实性高、证据力较强的遗嘱形式。前面我们说过,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这就决定其有一定可变性,今天立遗嘱人想把财产留给张三,明天可能更亲睐李四,对于张三来说,缺乏安全感。所以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将遗嘱进行公证,其好处非常明显。第一,公证遗嘱效力更强。如果有多份内容抵触的遗嘱,一般以公证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二,公证遗嘱更有助于保存。遗嘱订立后,可能会被撕毁、篡改、伪造,但一旦经过公证,公证机构有严格的档案管理,发生纠纷时,容易取证。

  4、录音遗嘱。顾名思义,就是以录音的方式录下遗嘱内容。录音遗嘱必须有见证人见证,录好后要封存起来。因其不容易保存,争议较大,效力不高,实践中基本不采取,在此也不建议大家选用。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不容易取证,极易发生纠纷,往往只有在危急时刻,无法采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时才会产生,实践中不常见,也难以确认。不建议大家以口头形式订立遗嘱。

  三、影响遗嘱效力的几种常见情况

  1、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不是其生前的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故立遗嘱人只能针对其个人财产订立遗嘱。如果对不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属于无效处分,会引起该部分内容失效。如立遗嘱人订立遗嘱:“本人百年后,位于XX的房产归张三所有”,查证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故该遗嘱处分了配偶的财产,该部分无效。除此外,有的人以遗嘱的方式,将本人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进行分配,这也是无效的,因为丧葬费、抚恤金等不属于遗产范围。

  2、遗嘱内容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实践中,有些老年人因无法得到子女的赡养,会以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约定,扶养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在其死后财产转归扶养人所有。因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双方互负义务,所以其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部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3、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有遗产份额。抚养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赡养父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对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在其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如何衡量必要,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保留遗产份额的对象仅限于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需要明确的是,在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存在的情况下,无需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保留份额;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享受必留份额的权利

  中国人忌讳谈生死,所以不愿意在生前谈及身后事,更别提立遗嘱了。然而,遗嘱不但能够帮助立遗嘱人有效的实现财产处分,更能够防止继承人因遗产分割产生嫌隙,破坏家庭和谐。百利无害。不能说有了遗嘱就再也没有纠纷,但至少,会减少绝大多数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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