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2019/10/24 16:58:22 查看1286次 来源:刘堂律师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除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外,在适当的情形下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那么具体要如何承担责任呢?

  一、继续履行

  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直至达到合同目的。如当事人一方末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非金钱债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损害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五、定金责任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以上就是合同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的介绍,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不止于此,本文只是列举几项常见责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