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证据不足可以离婚吗

2019/12/22 22:56:26 查看1154次 来源:曹成律师

  在我国,家庭暴力存在于很多家庭,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配偶的人身权,同时还损害夫妻感情,甚至导致离婚。作为弱势群体,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一定不能一再忍让,一定要坚强起来,积极收集家暴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家庭暴力证据不足可以离婚吗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关于家暴的证据又不足的话,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想继续离婚的话,可以在拿到判决或裁定书之后选择上诉,任何一方不服判决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判决书自收到第二日开始计算15日内上诉,裁定书自收到起第二日开始计算10日内上诉。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如果不想上诉的话,也可以选择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都会判决可以离婚。

  二、如何收集配偶家庭暴力的证据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第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法律专业人士比如说警察、律师等等进行咨询,看应当调取什么样的证据。

  以上就是关于家庭暴力证据不足可以离婚吗,以及如何收集配偶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内容介绍。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一般都是男性,女性是受家暴者。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时,在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同时注意保留证据,为日后打离婚官司作准备。希望本文内容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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