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外挂不可为,承担刑责悔不及

2020/05/26 09:24:33 查看1229次 来源:杨权法律师

  【基本案情】2019年4月至6月间,大学生G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上线Z某(另案处理)获取《英雄联盟》游戏BOT外挂卡密,并将获取的卡密通过淘发卡网站加价转卖他人获利,先后向他人提供BOT外挂卡密653次,供他人在网络游戏《英雄联盟》中使用外挂程序不被封号。其间,G某获利21000元。

  经查,《英雄联盟》网络游戏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拥有著作代理权的一款网络游戏,该网络游戏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连接游戏运营商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客户端,组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游戏运营商事先设置的程序规则运行,该游戏通过腾讯TenProtect系统自动检测游戏作弊程序,并对作弊行为进行封号处理。

  常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于2019年4月在工作中发现G某存在作案嫌疑并于6月立案侦查、7月将G某抓获归案。2019年7月9日,G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刑事拘留。2019年8月8日被取保候审。

  【律师分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从犯罪构成来看,本罪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犯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处罚。(详参邓卫卫、雷雨波、于跃、张世琦编著:《罪名·立案·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3月第1版,第367-368页)

  本罪名中,“提供”是向他人供给,既包括出于营利目的的有偿供给,如网上销售,也包括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免费供给,如将程序贴在网上供网民免费下载;既包括向特定对象提供,也包括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详参周峰主编:《新编刑法罪名精释》,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9月出版,第3卷第1645页)关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界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中作了明确。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本罪名的量刑情节分为两类,即“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提供能够用于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专门性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二)提供第(一)项以外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三)明知他人实施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四)明知他人实施第(三)项以外的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五)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关于量刑方面,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85条第3款规定,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建议】本罪名是由《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单位犯罪的规定由《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人们常说,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游戏玩家在玩网络游戏时也应当时刻牢记网络犯罪行为不可为。关于网络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0号)有明确界定。须知,《英雄联盟》游戏BOT外挂本身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功能,它是一个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用以逃避《英雄联盟》反作弊程序的监控,触及刑律即应受到惩罚。鉴于网络游戏的年轻人玩家较多的现状,网络游戏运营商、社会各界需要做好相应法律知识的宣传,一款颇受欢迎的网络游戏集合了技术人员智力和运营商宣传的不懈努力,游戏玩家也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更应懂得刑法的红线不可触碰。就本案而言,在本律师与犯罪嫌疑人G某沟通时,G某表示起初玩游戏时只是认为向他人销售BOT外挂卡密还能挣钱,觉得不是什么大事,没意识到是犯罪行为。这不禁让人感慨,一位在校大学生因此涉嫌犯罪,从此学业受到影响,人生便有一个抹不掉的“污点”,着实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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