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相邻业主之相邻权纠纷

2020/07/27 18:58:13 查看1202次 来源:王虹律师

  案情简介:

  自2015年11月份开始,古美某小区某号401室业主其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距离楼下301室业主阳台外墙上侧的28公分处,由于该空调安装位置距离楼下301室阳台窗户过近,该空调在冬天开启制热功能时外机的排水直接从机身底部滴落,造成楼下晾晒衣物不便,且该外机在运作时,其产生的巨大噪音严重影响了楼下业主与家人的日常生活以及休息睡眠。事后,301室业主虽与楼上业主进行多次协商,均没有和对方达成妥协方案。2016年5月,该小区301室业主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要求楼上业主移除空调外机并恢复原状。

  办案经过:

  2016年5月,古美某小区某号301室业主找到我,在听完301室业主的陈述后,查阅了其所提供的房屋外墙的实景图、翻看了业主自行拍摄的空调制热运作时滴水的视频,并审阅了其家属因失眠就医的病例等材料。后我方第一时间联系该社区居委、物业工作人员,前往社区实地考察了空调安装位置以及滴水等情况。我们发现,该小区楼上401室的住户所安装的空调外机距离楼下阳台门窗非常近,空调运作时滴水情况严重、并且其所产生的噪音分贝确实较高,另,401室业主将开发商所预留的空调安装封堵并另作他用。我方连同居委、物业、房管多次与401室业主协调,未能达成妥协方案,后301室业主委托我所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后不久,401室业主自行将涉案空调移除,最终,该案以撤诉结案。

  案件评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一方造成妨碍、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结合本案,该小区的开发商早已就空调安装留有预留位置的情况下,楼上业主空调所安装位置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确实侵害了相邻方的利益,给相邻方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妨碍。此案件作为较为典型的社区相邻权纠纷案件,在处理时的协调、妥协以及维护社区邻里和谐显得更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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