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才发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08/14 17:26:11 查看199次 来源:陈磊律师

  导语:

  中国社会发展很快,人民所拥有的财产也越来越多,在很多婚姻关系当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在离婚时少分一些财产给对方,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对方购置财产,转移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如果离婚后蔡发现这些财产,另一方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

  甲与乙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8年双方感情破裂,甲起诉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确定抚养权,乙同意离婚,法院于2009年判决离婚,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归乙,2012年乙意外得知,甲在2007年购有一套别墅,乙遂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该房产归乙方所有,乙方给予该房产30%的补偿。

  解析:

  一、得知隐瞒财产后应当何时起诉?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随时可以起诉,但为了保证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财产灭失的风险,应当在知道以后立即着手收集证据,提起诉讼。

  二、法院在分割隐瞒的财产时和离婚时候分割有何不同?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是在由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隐瞒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比如上诉案例,本应该给予房产价值百分之五十的补偿,但是其并未如此分割,而是补偿30%,这就是因为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所带来的恶果。

  结语:

  这个社会越来越物质,为了金钱,一切都可以放弃,几十年夫妻感情,比不上几个月小三情义,比不上几十万元的金钱,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虽然很残酷,但是却在很多案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一个家庭,需要互相忠实,宽容,一起努力维系婚姻,否则婚姻的意义何在。就算要走到尽头,那么也应该好聚好散。

  本文作者:陈磊,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家事律师,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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