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律师请你不要劝当事人离婚

2017/09/01 17:57:32 查看194次 来源:陈磊律师



  离婚,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成为了司空见惯的事情,特别是最几年离婚率更是疯狂增长,2003年以来,中国离婚率逐年递增。在2011年到2014年,离婚率便上升了27%。2014年到2015年离婚率每年都以5%以上的速度递增,2015年到2016年更是增长了11%,其中北上广等发达城市的离婚率高居榜首。而在这么高的离婚率中,贡献最大的是80后,其次是90后。根据统计,2016年,全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139.7万件,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46万对,这些数据表明,离婚案件将会是中国法律服务中占比很大的板块。

  作为一名致力于家事(包含婚姻、继承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律师,每天都会遇到因婚姻问题的电话咨询或者到我办公室洽谈的当事人,这些人遇到的问题各不相同,有性格不合的,有因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原因的,有家庭暴力的,有孩子教育理念不同的,有出轨的,还有为逃避债务的等等各种类型,其中最多的就是出轨的,基本上每天都有一个这样的案件咨询。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近几年来婚姻问题成为了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样的现实情况,的确给我带来了很好的收益,但是也不能否认曾经一度让我对婚姻失去了期待,甚至是连恋爱都不敢谈。对于我们律师来说,别人离婚在表面上看跟我们的确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愿意委托,我们就能够收取律师费,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婚姻是神圣的,既然双方已经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应当对婚后生活有更多的认识,婚后相互忠实,相互帮助,宽容以待,一起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美满的家庭才是目标,现实社会的确有很多诱惑,不管是物质的,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的,但是这并不应当成为你践踏婚姻的理由。由于现实环境的影响,很多律师由于没有案源,为了能够收取律师费,养活自己,用尽所能,让当事人委托自己,不管缘由的劝当事人离婚,这不是一个律师应当做的事情,因为一个本可以修复的家庭,可能因为你的所作所为而彻底破裂,从此夫妻双方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甚至是相互仇恨,恶意攻击对方,如果有孩子,孩子也将面临长时间只有一方照顾,管教,抚养的状态,其可能对孩子产生难以修复的影响。

  我认为,对于律师来说,如果遇到因婚姻问题来咨询或者委托的,首先你要问当事人三个问题:

  一、你应当问对方为什么要离婚?

  二、你是否尝试过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来化解双方的矛盾?

  三、你要问当事人你是否真的已经考虑清楚要结束这段婚姻?

  通过问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了解当事人为什么要离婚,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有,我们可以给予一些建议,告诉他想办法去解决双方的矛盾,如果可以,律师也可以作为第三人从中调解和好,如果能够成功,你会发现比在一个案件中胜诉更有成就感。如果不能和好的,也要尽量建议让双方协商和平的解除婚姻关系,因为一旦进入法院,那么双方绝对会针锋相对,从此成路人,当然协议离婚律师也可以介入。只有在双方不可能和好,更不可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考虑接受委托,代理进行离婚诉讼。在我国法律对于离婚案件也是有不同的要求,如无特别情形,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这也可以看出,婚姻在立法者眼里有着不同的意义。婚姻家庭的稳定,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作为律师,特别是一名家事律师,我们是需要一些案件来让自己的生活可以过得更好,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应当为社会和谐出自己的一份力。

  本文作者:陈磊,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家事律师,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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