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聊《民法典-合同编》一审判决后达成和解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6/08 21:26:10 查看1135次 来源:曾梦天律师

律清斋案例

小帅诉AABB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

 

 小帅经营废品回收项目,将废书出售给AABB有限公司。双方通过结算,AABB有限公司小帅货款251.8万元。AABB有限公司久拖不付,小帅将AABB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一审法院判决,AABB有限公司应支付小帅251.8万元及利息损失。

 

法院判决后AABB有限公司提起上诉。

    在二审期间,AABB有限公司与小帅达成和解协议,AABB有限公司将分期支付欠款,小帅放弃支付利息的请求,随后AABB有限公司向二审法院撤回上诉。

 

    二审法院撤诉后,AABB有限公司并未按还款协议支付货款,小帅向一审法院申请按照一审判决执行货款及利息。

    AABB有限公司却向二审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程序,双方在一审判决后达成了的和解协议,小帅已经放弃了利息部分的主张,小帅不得按一审判决申请执行。

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复函认为,一审法院受理执行已生效法律文书并无不当,应当继续执行。

裁判要点:

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解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审法院判决后双方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时,守约方是以一审判决要求执行还是以和解协议要求法院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存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一审判决后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在二审期间AABB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时,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将会因上诉期限届满而成为生效判决,此时小帅可以要求法院按照生效的一审判决执行,让AABB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也可以以和解协议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但如果该份和解协议是在二审法院的调解下制定,并在二审法院的组织下做出调解书,AABB有限公司则有权要求法院按照调解书内容执行,小帅将不能再向AABB有限公司主张利息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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