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 像破案一样去办案

2021/06/14 14:18:47 查看1254次 来源:王菲律师

第一回合 迷雾重重 利益屡遭侵害

 

王律师,我们是C房屋中介公司,租赁办公场所一年多,发现租金太贵无法继续承受,为了止损所以解除合同,房东B公司把押金没收了,这个押金能不能要回来?

 

你们和B公司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2016年6月到2019年5月,你方无任意解除权,无故解除合同,根据约定,B公司是可以没收押金的。

 

那就是说十五万的押金拿不回来了?

 

按照合同约定是这样的。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如果合同有瑕疵,被撤销或认定无效还是有希望拿回押金。

 

我们手里有B公司提供的他们和一房东A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你看有没有用?

 

B公司和A公司租期是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落款时间2014年,而封面标注时间却是2016年,与常理不符,这份合同很有可能是伪造的。如果他们拿着一份伪造的合同给你们,属于民事欺诈,我们则可以起诉请求撤销你们之间的合同,押金就有望要回来。

 

那怎么才能证明B公司给我们的合同是伪造的?

 

这个简单,你们去物业公司问一下,他们那里应该有B公司和A公司的租赁合同。

 

第二回合 抽丝剥茧 真相浮出水面

 

王律师,B公司给我们的合同果然是伪造的,从物业那里拿到的合同租期是2016年6月到2017年5月,B公司没有转租权,最主要的是月租金只有三万元,而B公司给我们的伪造合同上租金是七万元,所以我们才愿意花八万元租下来。

 

这样看来B公司提供虚假合同的意图就明显了,无权转租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目的在于租金翻倍。所以,如果仅仅要回押金,那也太便宜他们了,我们应该想办法把租金差价也拿回来。你们租赁的经过具体是怎样的?

 

我们公司副总经理小明得知公司有租赁需求,向总经理推荐了这个地方。我们和B公司没有见过面,都是电话协商、快递寄送材料,通话录音和快递单我司都有保存。

 

看来小明和B公司关系不一般,你们把通话录音和快递单拿来,我这边先调取一下B公司的工商内档。

 

王律师,工商内档显示,2010年的时候,小翔曾代理B公司办理工商减资事宜。

 

这个小翔是谁?

 

也是我们公司员工,是小明手下的销售经理。现在再来听通话录音,和我司对接的B公司的经办人,声音极其像小翔。

 

看来这一切都是小明和小翔精心布的局,他们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我们采取刑事控告的手段,一方面可以追回损失,包括押金和租金差价,另一方面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王律师,毕竟我们同事一场,如果他们愿意把钱退还给公司,我们也不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我们先找他们谈谈吧。

 

第三回合 法网恢恢 正义终将到来

 

我建议直接报案,我们手上已经有了初步证据,公安机关大概率会立案侦查,如果现在找他们,难免打草惊蛇。

 

王律师,你的意思我理解,我们总经理宅心仁厚,总觉得如果真的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他们这辈子不就毁了么,毕竟是年轻人,犯了错能够改正的话,我们还是要给他们机会。

 

几日后

 

王律师,他们完全不承认,感觉他们说的也有道理,会不会是我们哪里搞错了?

 

他们不见棺材不落泪,我已经替你们整理好报案材料和相应证据,你们带着下午就去报案吧。

 

2017年11月,小翔和小明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发现,与其同谋的还有公司另外一名销售总监小强。

 

案发后,小翔累计退赔C公司四十余万元,C公司对其出具谅解书。

 

一审判决小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小强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小翔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小明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退赔C公司二十余万元,改判有期徒刑三年。

 

至此,C公司损失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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