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1 00:02:02 查看1168次 来源:徐昌律师
刑事拘留一般是7天或者30天(如果期间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鉴定时间不算在内)。在该期间如果不释放,就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审查书面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的这段时间是申请取保的黄金时间,俗称黄金救援期,如果要聘请律师,越早越好,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聘请专业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20.10.26)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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